极客网3月5日(北京)今年情人节,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联合发布声明,宣布两家正式战略合并,滴滴打车总裁柳青担任合并后公司的唯一总裁。这场市场份额合计超90%的两家公司合并,引发业内关于可能产生市场垄断的质疑。
两日后,易到用车就宣布,已经正式向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举报,滴滴与快的合并行为违反中国《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
昔日对手,今朝牵手
月14日情人节,快的、滴滴这两位昔日的竞争对手宣布“牵手”,双方将组建一家新公司,采取联合CEO的架构,快的打车CEO吕传伟、滴滴打车CFO程维,将同时担任新公司的联合CEO。快的、滴滴将保留各自的品牌和业务独立性,现有人员架构保持不变,业务继续平行发展。此次合并的更多细节,将在节后适当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
月14日之前,快的、滴滴都获得了4轮融资。快的于今年1月份得到软银集团领投、阿里巴巴以及老虎环球基金跟投的6亿美元投资,滴滴于去年底获得淡马锡、俄罗斯投资集团DST、腾讯主导的7亿美元投资。根据两家公司的财务状况,预计合并后的总估值将达到60亿美元。
此前,快的、滴滴为了争夺用户,从2012年开始,依靠资本巨头的支持,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补贴大战,仅在2014年1月10日至3月底的77天里,滴滴就支付了14亿元的打车补贴,快的也付出了数亿元。
根据易观国际最新发布的《中国打车APP市场季度监测报告(2014年第四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打车APP累计账户规模达到1.7亿元。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分别以56.5%、43.3%的比例占据中国打车APP市场累计账户份额领先位置。
与两家公司合并随之而来的质疑声是——滴滴与快的合并后,会不会形成行业垄断?
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或者两个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可以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由于两家公司合并以后在打车软件市场所占市场份额过高,此举引起了其他竞争对手对滴滴快的垄断市场的担忧。
对此,国内资深竞争法专家、法学博士邓志松认为,基于《反垄断法》,判断所谓的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仅是参考因素之一,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指标是市场进入壁垒,亦即其他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对于这样一个新兴市场,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具有创新思维的经营者可以凭借创新优势迅速进入市场并分割行业巨头现有的份额。
回应质疑:“不涉及垄断”
针对滴滴、快的宣布合并一事,业务与其高度重合的易到用车向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举报,滴滴快的的合并涉嫌违规及垄断,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
易到用车认为,合并方之一快的在其官网2014年3月披露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司机账户流水达47.3亿元人民币,月均营收超千万元,仅此一项就远超相关法规规定的反垄断申报标准。
对于易到用车的质疑,滴滴和快的高层否认合并会带来垄断。滴滴打车总裁柳青说:“我们做的是出行行业,包括去哪儿、神州租车、携程都属于出行领域,所以我们不涉及垄断。”
快的公司资深副总裁陶然也在微博上调侃:“一家同业公司竟然连司机账户流水和营业额都傻傻搞不清,不知道是故作无知还是用心险恶。滴滴、快的只是为乘客提供了免费电招服务,乘客和司机结算的流水,是司机和出租车公司的收入,和快的滴滴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那么,滴滴和快的营业收入究竟是多少?由于滴滴和快的是非上市公司,两家公司的财务数据均未公开。据滴滴公司内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两家企业均未达到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门槛,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上述知情人士还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用打车软件叫车出行仅占整体出租车出行比例的15%,还有85%的用户选择传统的扬手打车。在大部分认同滴滴快的合并不形成垄断的文章当中,这是一个常见的观点。”
律师说法:谈垄断为时尚早
在春节前商务部举行的最后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有关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对此,诸多业内人士表示,滴滴和快的的合并应该是一种经营者集中行为,断言合并将导致垄断为时尚早。
“城市出行市场很大,移动打车市场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行业参与者也很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认为,“滴滴和快的是典型的创新型商业模式,他们除了改造传统的出租车经营行业,破除出租车公司垄断经营造成的服务品质低下,以及出租车服务区域的信息不对称,解决打车难,还带动了移动支付的普及,是业态创新而不是垄断。”他还认为,是否涉及垄断的关键点在于快的与滴滴的营业额是否达到反垄断调查门槛。
“只要易到用车提出了申请,拿到了基本证据,滴滴和快的就得对自己的行为举证。”吴良涛表示,商务部应该主动审查,根据国务院经营者集中申报规定,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无论是出租车业务还是专车业务,这些目前为止只是最初级的打车软件之争,未来的拓展将会有很多困难。“从滴滴和快的为了抢夺市场份额,上演的数次烧钱大战可以看到,单纯的出租车中介平台是很难实现盈利的。”吴良涛表示,“类似于现在淘宝和电商的关系,如果做专车服务,最终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和司机都会沦为其打工者。”
此外,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也发文指出,现在这两家公司合并,就指责为是垄断,可能有失偏颇。尽管在专车市场上他们占据了绝大多数份额,但是如果把专车服务拓展至整个出租车市场,则他们所占的份额不值一提。滴滴和快的合并之后是否构成垄断,关键就在于看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可能是今后反垄断机构关注的重点,现在就断言他们的合并将构成垄断,还言之过早。
乘客补贴和司机奖励仍继续发放
除了被质疑垄断外,快的和滴滴合并的议论热点还在于合并后两家是否会取消原有的红包补贴政策,合并后用户补贴是否还有,打车会更难还是更容易?
甚至有相关人士认为,合并后的新公司会取消补贴,进而侵犯消费者利益。对此,知名经济学家胡释之认为,企业采取怎样的红包补贴政策是企业的权利,红包是一种礼物,“认为企业不再送礼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算是一种欲加之罪。”
日前,滴滴和快的对外发布声明称,“两家公司合并后仍将以最大限度提升用户出行体验为业务方向之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针对乘客的红包补贴和司机的奖励将继续发放,同时将致力于探索其他对用户有利有益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优化自身服务和体验体系。”
事实上,在两家公司宣布合并之后,针对消费者发放的补贴并未停止。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双方都加大了对消费者的补贴力度,双方为此投入的资金均超过数亿元。快的与支付宝、新浪微博等方面合作联合发放数亿个打车红包,滴滴也为用户免费送出数千万份春节回家大礼包。
滴滴公司公关部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红包补贴是快的和滴滴在市场早期发展阶段摸索出的有效营销方式,其在打车软件发展初期发挥了巨大效能,让更多人愿意尝试手机叫车服务,推动了移动出行行业快速发展。其形式也从初期的给乘客送券、给司机发补贴发展到后期积分奖励、主动帮打不到车的乘客‘加小费’等,方式更多样,提升用户体验的目的性也更强。”
对于上述说法,业内人士认为,两家公司在市场上发展两年多来,聚集起了数量庞大的新老用户。新用户有待培育,老用户需要增强粘性,强化使用习惯。因此,继续发放红包有助于保持用户群体的维系和拓展。
◎链接
反垄断法的配套实施细则之一,《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经营者集中达到上述其中一项标准的,即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由于滴滴和快的只在中国境内发展业务,因此适用于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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