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备受全国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在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开区综合审判庭二审公开宣判。法院不仅驳回了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还纠正了由杨先生补偿田女士1.5万元的一审判决结果,此外,一审二审共计1.4万余元诉讼费也被判决全部由田女士承担。
对此,劝烟者杨帆的代理律师、悟空问答网友@单艳伟 表示,此案的二审判决具有风向标意义,对公众维护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具有强烈的规范与指引作用,因为:
1、原告的起诉让我们感受到了“法治的精神”。
法治的精神方面主要是指整个社会对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认同和坚决的支持,养成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且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政治、经济、社会和民事等方面的纠纷的习惯和意识。这是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所必须的。
本案原告在痛丧亲人的情况下,没有作用“聚众围堵”“抬尸侵宅”及“集体上访”“哄闹政府”等过激手段,而是走了诉讼渠道。无论官司输赢,说明了我国公民已养成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且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习惯和意识。如果全体公司都有这种自觉,都有了这种习惯,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距离实现法汉社会就真的不远了。
2、被告的举动让我们本会到了浓浓的“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具体体现为视自己和他人为拥有自由权利、有尊严、有价值的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的意识,这种意识还包含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
本案被告在电梯中劝止老人吸烟,并非纯粹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而是为了公众健康、社会卫生。这是我国公民意识在复苏,社会责任感在增强。如果人人如被告这样,勇于维护公众利益,我们的社会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3、法院的判决体现了真正的“工匠精神”。
去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工匠精神是一种信仰,是对一份工作、一件事情、一门手艺有着一丝不苟的完美追求,也正是有这种笃定信仰,才能产生能够改变未来的力量。法治,也要有工匠精神。就是要信仰法律,精准裁判。法院判决将法律奉为准绳,以法律的标准来判断是非、来划分责任。不能搞折中、和稀泥、含糊其辞。民事案件可以调解,是非标准不能含糊。否则就会误导社会,造成“不敢扶”的恶劣社会影响。
本案的二审判决真正体现了“工匠精神”,判断是非的标准就是法律,至于当事人的损失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弥补,但对“是非标准”没有含糊。本案的判决无疑向社会公众传递一个信号,即法律是鼓励、支持公民积极劝止社会不文明行为的,即使有这个过程中产生了意外,只要行为人在劝止过程中没法律上过错,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全国法院都坚持这种“工匠精神”,不但能够达到“通过裁判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的效果,而且也能真正地通过审判推动法治进步。
4、加速了控烟的进程。中国已经于2006年加入了《全球控烟框架公约》,虽然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条例,而且今年也是郑州市政府《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颁布的第20年,但该条例的宣传力量远远不够。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控烟立法进程,制定全国性的控烟、禁烟法律法规。另外,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学术研讨会于2017年11月25日在郑州召开,通过专家医生的介绍才深刻的意识到,原来吸烟是对人体健康是有很大影响的。
5、通过本案的诉讼,我还认识到新闻媒体在传播正能量的巨大作用,全国数十家新闻媒体关注这么一个微小的民事案件,进行了客观的报道和公正的评论,不但提高了公众对公共卫生的关注,而且还成功引起了“该不该劝”的热议,对重塑公众价值观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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