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6月4日消息,据工信部官方公众号消息,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9个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基本信息如下:

工信部就试点工作问答时表示,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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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工信部等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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