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收集用户信息,法国罚谷歌1亿欧元,罚亚马逊3500万

12月10日,法国数据隐私监管机构CNIL周四表示,对Alphabe公司旗下谷歌处以1亿欧元(约合1.21亿美元)的罚款处罚,原因是谷歌的搜索引擎在管理Cookie网络跟踪功能方面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CNIL还对亚马逊作出了3500万欧元(约合0.42亿美元)的罚款处罚,因为该公司在没有得到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在他们电脑或访问设备上放置跟踪代码Cookie,以对设备进行跟踪。

CNIL要求这两家公司在三个月时间内,改变他们以这种方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否则每天将被处以10万欧元的罚款处罚。

与CNIL上次对谷歌的最高罚款数额相比,这次罚款数额增加了一倍。此前,谷歌已经遭遇过欧委会的严格审查,并且在三起反垄断案件中被罚款超过82亿欧元。(天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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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

【马克龙提出欧洲须维护“数字主权”,降低对美国科技巨头依赖】


马克龙

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CNBC)网站12月8日报道,法国总统马克龙当地时间周二表示,欧洲必须维护其“数字主权”,以降低对美国科技巨头的依赖。他同时概述了实现这一“数字主权”的三大措施。

马克龙说,尽管新冠疫情暴发后,美国各大数字平台促成了社会“大变革”,但在科技方面,欧洲需要有“欧洲解决方案和欧洲主权”。

马克龙在与Skype联合创始人、瑞典亿万富翁尼格拉斯·岑斯特罗姆交谈时指出:“我们需要欧洲融资、欧洲解决方案、欧洲人才以及欧洲法规。”

他补充说:“我们有监管,但我们没有与几家大科技巨头抗衡的科技巨擘。”马克龙所谓的科技巨头指美国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等公司。

马克龙同时概述了欧洲实现“数字主权”战略的三大措施:欧盟更多地参与到科技公司的创业融资中、构建促进保护隐私和发展技术创新的“数字单一市场”、打造欧洲云和数据解决方案以减少对美国公司的依赖。

在欧盟力争成为全球科技领头羊的过程中,“数字主权”已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欧盟旨在借此应对和反击美国大型科技公司的主导地位。

据悉,欧盟很快将公布一套具有开创性的新规则,加大对数字市场和服务的管理,这将给谷歌和脸书等美国科技巨头带来重大影响。

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德国和法国发起了一项名为Gaia-X的项目旨在为欧洲的数据基础设施开发一个新框架,根本宗旨是为欧洲未来的云提供商的发展保驾护航。Gaia-X已于今年6月公布,新架构预计于明年上线。

岑斯特罗姆所在的风险投资公司Atomico周二发布报告显示,2020年,欧洲科技初创公司有望获得超过410亿美元的初始投资。该报告还强调,欧盟在筹集增长资金和使科技更加多样化方面面临诸多挑战。

第一财经

【20年来欧盟将首次全面改革互联网规则,GAFA巨头或成输家?】

作者:康恺 责编:冯迪凡

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计划将于12月上旬公布两项重磅立法提案,分别是《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

上述两项提案的关键内容是采取“非对称措施”监管“门户型”大型互联网平台,这些平台企业需要采取更多措施管控在线服务,保证跨境数字服务平稳运行,这将进一步冲击科技企业在欧洲的业务。

欧委会市场专员布雷顿(Thierry Breton)表示,如果仍保持现状的话,“门户型”大型互联网企业将越做越大,欧盟监管机构及消费者将不足以应付。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全球反垄断业务组联席管理合伙人文耶(Thomas Vinje)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研究如何处理新技术环境,是否以及如何监管科技巨头。欧洲已决定先行一步,成为数字平台监管的先行者。欧洲的做法将为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提供参考和借鉴。”

“与20年前相比,世界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欧盟更新电子商务指令,正当其时。”他说道。

“不对称规则”将为首选监管方案

即将公布的《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是欧盟20年来首次对互联网规则的全面改革,届时将更新2000年颁布的欧盟电子商务指令,引入若干新规定,并增加互联网中介及平台的责任,可能包括算法透明度规定及互联网广告规则。

通过对互联网行业的全新立法,欧委会希望阐明并引入新的服务责任规则,确立更具竞争性的数字经济市场规则,帮助中小型企业(SME)与更为成熟的参与者竞争。

据外媒透露,为确保上述目标达成,在即将公布的两项法案中,欧盟将以“不对称规则”(两级立法)作为监管的首选方案。

所谓“不对称规则”,即对大型科技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标准,大型科技企业将面临更严苛的审查和更多的处罚。

对于 “门户型”大型互联网平台而言,《数字市场法》 规定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包括一份允许及禁止行为的清单),并进一步澄清在线中介的责任制度。

对于中小型科技企业而言,欧盟希望可以借此机会使其得到充分竞争的机会。

欧盟监管机构称,欧盟拥有5亿的互联网消费者,但在对“门户型”大型互联网平台管理上一直存在问题,欧盟对数字服务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协调和无效的。

欧盟监管机构认为,这其中的原因在于,每个成员国“碎片式”的立法阻碍了单一市场的正常运作,从而给“门户型”大型互联网企业带来了竞争优势。

不过,目前欧盟方面一直对于如何定义大型和中小型平台等问题作出过多说明,仅仅表示正在设定标准定义“门户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其标准可能包括使用该平台交易的欧盟国家数量、收入规模和用户数量等。

据外媒透露,根据上述规则,新规很有可能最先也最主要适用于拥有超过200万欧洲用户的平台型企业,可能有20家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受其影响。

具体而言,GAFA(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四家明星企业极有可能在列。此外,据德媒透露,Instagram、Twitter、YouTube、Reddit、Soundcloud、Change.org等平台型企业也有可能遭到打击。

中小型欧洲科技企业或将因此受益,受益公司有可能包括Allegro、Booking、Criteo、FacilityLive、King、Meetic、Spotify和Zalando等。其中,Spotify现为欧洲市值最高的科技企业,目前总市值约达608亿美元。

上述公司均所属欧洲技术联盟(EUTA)。该机构认为,多数欧洲科技公司仍处于成长期,需要明智的监管促进这些公司成长。欧盟出台《数字服务法》,将创建一个真正充满活力的数字单一市场,并且在本地竞争和国际竞争中使欧洲科技公司处于有利地位。

监管提案何时出台?

除如何定义监管对象之外,对于《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而言,还有另外一个关键问题,提案将何时出台,又将给大型科技企业怎样的游说空间?

上述两个提案原定于12月2日颁布,但该立法提案的颁布已被推迟了两次。据外媒透露,现定于12月15日颁布该提案。另据一些欧盟官员表示,不排除将该提案的颁布时间推迟至2021年。

在立法提案出台后,还面临着何时能转化为最终法律的问题。提案颁布后,需经欧洲议会辩论及欧盟成员国审批。欧委会透露,半年将是最短的立法时间。

在文耶看来,改变不会在一夜间发生。从立法到实施可能还要几年。不过,他认为:“箭已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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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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