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乐视发布了一份《关于首发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引起了业界的关注。乐视在这份公告中承认自身存在以下问题:在关联交易中未及时对外披露;未建立和完善影视剧版权减值测试制度;相对于乐视无形资产数量及价值来说,管理精细化程度明显不足,人为因素造成统计、计量错误的风险较大;合同管理较为粗放,目前无专门的部门负责合同的存档、管理与登记,容易造成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漏洞;乐视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业务中,存在经营管理权划分不清、影响独立性的潜在风险;付费业务收入政策披露不明确;研发费用资本化内容不明确。乐视承认上述问题的存在都是与乐视旗下的超级电视业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乐视在互联网电视领域的表现也可以折射出该行业的发展现状。
“圈地”多靠“价格战”
如同小米、优酷土豆、爱奇艺、风行网等诸多网络视频企业所做的产业布局一样,乐视也希望把超级电视做成跨越网络、跨越屏幕、跨商业运营的产品,有了这样一个跨界的桥梁,乐视所锻造出来的生态链及系统才可以一个个的平稳落地并最终在用户层面生根发芽。
由于覆盖了整个家庭成员, 电视机这个“屏”的重要性并不是电脑屏、平板电脑屏、手机屏所能媲美。在2010年国务院出台三网融合政策之前,用户家中电视机屏幕的主导方或者说是运营方只有各地广电机构旗下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但由于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业务创新、技术升级、网络整合、用户维护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电视机这张屏幕背后的商业价值就成了一块待开发的金矿。
正是看到了这样一个超过2.5亿城镇家庭用户市场的巨大商机,各路“诸侯”挟着各方力量及商业模式纷纷现身并“逐鹿中原”。其中,网络视频企业包括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风行网等;IT与互联网企业包括阿里巴巴、联想、小米、微鲸科技、鹏博士等;传统家电企业包括长虹、康佳、创维、海尔、海信、索尼等;广电企业包括歌华有线、天威视讯等。
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产业发展格局,加上网络视频行业快速发展的特性,给呱呱坠地且尚未成人的智能电视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及风险。
在过去四五年的竞争格局中,有资本力量作为支撑的网络视频企业纷纷以风卷残云、摧枯拉朽之势,通过百试百灵的价格战,在短短数年之内成功地把智能电视行业前期的用户市场培育、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圈地”工作完成了。
近年来,网络视频企业纷纷涉足智能电视这个硬件领域。每每有网络视频企业召开新品发布会,各方人士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一个问题——某一大尺寸的智能电视又要有“跳水价”了。
这样一个竞争态势对于广大普通用户来说则是福利,毕竟,小米、乐视、联想这样的企业犹如鲶鱼一般,不断的搅动着智能电视由过去价格的动辄数万元一直降到了“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数千元。
加速构建全新商业模式
任何一种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这种依靠“价格战”的市场营销方式却让传统的家电企业很头疼,毕竟互联网、IT、网络视频行业的商业模式并不是以纯粹的销售硬件为主要赢利点的,不断出现的低价给广大的电子制造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及冲击。
通过前面乐视公布的内容可以看出,互联网、IT、网络视频企业都是以低价将智能电视销售给广大的用户后,再通过销售其自身整合的内容和服务为主要赢利模式。
这样的商业模式下,传统的家电企业自然会左右为难,也让他们看出原来传统的依靠制造、庞大的市场销售及维护网络的商业模式在面对互联网、IT企业时有些招架不住甚至难以为继。
在“互联网+”时代,产业链各方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传输通道存在两面性,在给广大用户造福的同时,势必会影响到原有的传统产业链。如果传统产业依然保持着单一盈利及商业模式,在互联网大潮洗刷下,其利润空间、市场空间自然会越来越小,用户流失也会越来越快。传统产业如果还准备在该领域有所作为,一定要充分利用、借鉴互联网的优势,尽快寻找自身产业链并重新构建、快速调整商业模式,加大技术与产品的不断创新能力。
从网络视频企业的不断洗牌与整合、打车软件的巨额补贴等,都可以看到一个共性的现象,那就是当某一个新兴技术、产品、应用等出现之后,相关涉足企业一定会遵循“行业地位排名及阵营”这一规律,在各路资本方助推下,尽快占领该领域的市场前几名之后,才会向着一个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而在此之前,一定是各路诸侯“刀光剑影”的时代。
目前来看,中国智能电视这个领域不仅具有互联网基因,还包括了内容方、牌照方、平台方、广电机构等各方力量,其未来发展模式将会更为复杂。但对于涉足企业而言,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竞争者们一定会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内容等优势不断取得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在竞争中企业也将慢慢寻找到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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