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父母的过错而惩罚孩子

今天晚上,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播出【谁能圆她的上学梦?】:

北京小女孩悦悦,今年5岁,她有一个简单的梦想,就是走进小学大门。可惜由于她是非婚生子女,又找不到亲生父亲做鉴定证明,按照规定,她没有上户口的资格,自然没有学校接收。孩子的妈妈于军哭着说:谁能帮帮我,我不知道怎么办,至少不要惩罚孩子。

面对小女孩和母亲无助的哭泣,我们的官僚们与衙门,那些制度的设计者应该感到羞愧,为这个国家对其国民的对待而感到丢脸。

我们不想去翻看法律程序条文,也不想去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总之,做为一个国家,无论管理严格有否,底线也会是:合法的居民生养在这个国家的孩子自然就应该是这个国家的国民,这样的国民就应该享受国民待遇这不需要任何的法律确认。

更重要的,没有任何的借口可以让一个制度因为父母的过错而惩罚孩子,中国早已经过了“父债子偿”的封建时代,也决不会认可父母的罪责由孩子来承担的社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不管是非婚生子女,还是没有医院的出生证明,或者是超生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孩子,他们都是无辜的,都应该天然的享受国民待遇。我们的制度应该有充分的空间和充足的流程为这样的孩子开绿灯,任何借口避免制度漏洞而拒绝这些孩子的正常生活都是冷血的。

作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中朝等几个例外国家才有的制度,户籍制度是中国最该废除和修改的三项制度之一(另两项是计划生育制度和高考制度)。户口管理是必要的,但户籍只是应该执行登记制,人在哪里居住,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可以拥有哪里的户口,而户口不应该与一些特权直接挂钩。

就在政府这些年一直向社会承诺要修改甚至取消户籍制度的背景下,一些城市却逆潮流而行,累加在户口上的福利越来越多,甚至买房购车这样的消费都要与户籍挂钩,理由却是冠冕堂皇的控制人口。

谁都知道,户籍管理与控制人口风马牛不相及,户籍政策极其严格的城市人口增长反而是最快的,户口根本管不住人口流动和增长,户籍仅仅成为了部分居民的特权而被维护。个别城市的户籍含金量更高,也主要是因为这些城市集中了达官显贵而已。

美欧很多国家,即便不实行人口控制的户籍制度,也在不断的修正其各种细节,甚至连户口本上的称呼都要修改。专家们官员们说,中国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原因又是中国国情。

这些人不要忘记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主义的党,难道对待老百姓的态度,对待孩子的未来,还不如万恶的帝国主义吗?

实际上,有关部门都说孩子的户口解决不了,并不是户籍的问题,而是计划生育和人口控制的压力下的畸形产物。孩子上不了户口的责任是为了完成计划生育指标与控制本地人口的户籍特权而设计的层层审批与制约,长此以往之后就形成了制度设计上的怪圈和漏洞,而这样的漏洞就成为了看似都很负责却无人负责补漏的怪胎。

所有的孩子都应该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不能因任何原因进行歧视和不公平对待,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我们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惩罚孩子,这是底线,也是人性。任何以各种借口无视孩子健康成长的做法都是犯罪,是对人类的犯罪。

如果暂时无法有足够的依据给这些孩子办理证件和入户手续,是否也应该设计临时救济措施,比如办理临时证,入户街道办事处等集体户口或临时户口,这样可以解燃眉之急,然后待时机成熟再慢慢办理正式的手续,毕竟,孩子的成长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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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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