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明星加盟,尤其是那些与视频、音乐等相关的互联网公司。比如,李湘加盟360,王力宏、李宇春加盟腾讯,高晓松、宋柯、何炅加盟阿里音乐,刘建宏、刘语熙加盟乐视体育……如此众多的互联网公司引入明星,所看重的除了明星自身的影响力以外,还有什么用呢?
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将明星引入到公司中,第一作用恐怕还是体现在品牌公关层面。过去,互联网公司的做法都是邀请明星作为公司或者产品的代言人,为自己站脚助威,但如果一家互联网公司吸引到一个大明星加盟,这必将成为娱乐圈的大事件,同时也将成为公众关注度的焦点。互联网公司借助明星的加盟,也可以顺理成章地将自身的业务对外界进行深入传达。
但明星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关注度,还有更深入的粉丝经济,尤其是那些当红大明星,他们的粉丝众多,如果某个互联网公司挖来了这样的明星,势必会给自身的相关业务带来更多的明星粉丝关注。不管是明星牵头的视频业务还是音乐等业务,都会因此获得大量的新用户(明星粉丝),这在获取用户成本逐渐增加的今天,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可谓意义重大。
明星给互联网公司带来的还有圈子,娱乐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那些有影响力的明星往往在业内也拥有巨大的号召力。互联网公司引入了一个明星人才,就可以带动一批明星参加到这家互联网公司的日常活动上,同样也可以带动更多的明星将自身的相关业务加入到这家互联网公司。这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可以说是事半功倍的事儿,有如此好事,怎能不让人趋之若鹜?
明星自身的能力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至关重要。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明星,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其自身的能力,他们或者演而优则唱,或者唱而优则演,有些明星不管是在一线还是退居幕后都称的上是其所在领域的翘楚。互联网公司既然要挖明星过来提升其相关业务,自然也希望找一个懂业务的人过来,相关领域的娱乐明星无疑是一个最佳选择。
与此同时,互联网公司对于明星而言,同样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在互联网逐渐超越传统的电视等媒介的几天,明星们早日投入互联网的怀抱显然对于提升自身的曝光度和影响力都将有不小的帮助。不仅如此,互联网公司的开放性、灵活性都相比较传统的影视公司、电视台等也更具优势,明星们想实现自己的想法、开展自身的创新等自然也更为便捷。
不仅如此,从草根中脱颖而出的网红们也在蚕食着传统明星的市场。尤其随着众多视频直播网站的兴起,催生了新兴的网红经济,这对于明星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传统的娱乐明星都是凭借电视、互联网、平面媒体等综合传播手段所包装,但有了互联网,众多平民也开始借助互联网平台极力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并成为网红。如今,一个超级网红不管在影响力上还是在商业代言等领域完全不属于当红明星。
正所谓郎有情妾有意,对于互联网与明星的结合,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选择。但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这里却暗含一个陷阱,因为明星的加盟不是说一劳永逸,互联网企业之间所比拼的不仅仅是资源,更重要的是产品和服务。如果单纯追求明星效应,而忽略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投入,明星所带来的关注度只可能让事情变得更糟。
不久前,李宇春被同事摆了一道,原本高大上的盛典变成了错误百出的闹剧,其背后的某互联网企业也被网友纷纷吐槽。本来引入这样的明星加盟是“吸粉”的重要机会,但一不小心却收获了不少的“差评”,很多粉丝更是对这家互联网企业直接“粉转黑”了,还真是有点得不偿失。(微信公众号:changyandao1;作者:丁常彦)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