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一:不能直播的互联网电视还是电视吗?

7月11日,欧洲杯迎来了大结局之战,赛前不被看好的葡萄牙队最终夺冠。葡萄牙夺冠出乎老冀的意料,不过更让老冀感觉意外的,则是几位球迷朋友。

为了看欧洲杯,这几位球迷可是操碎了心:重要比赛只能去酒吧看了,要不就拿着自己那14英寸的笔记本电脑,打开CNTV解解馋了。

这个时候老冀才得知,他们家的电视竟然都成了摆设,竟然看不了欧洲杯直播!不过,这也只能怪他们自己,谁让他们把有线电视给停了,要看互联网电视!据老冀了解,他们家里用的都是天猫、乐视等这种盒子模式的互联网电视。

更让老冀大感意外的是,在某些地方,身为副部级央企的电信运营商安装的IPTV同样也看不了欧洲杯直播!例如,就在欧洲杯如火如荼的档口,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发了《关于立即停止侵权直播2016年欧洲杯赛事的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直播欧洲杯比赛。

这让老冀糊涂了:既然互联网电视和IPTV都是“电视(TV)”,如果没有直播,这个所谓的“×××电视(TV)”还能叫电视(TV)吗?

在老冀看来,直播本来就是电视的生命线。纵观主流媒体的发展历史,最早的纸质媒体(报纸和杂志)根本做不到直播。从广播开始,能够做直播了,二战的时候美国人能够通过收音机听到罗斯福的炉边谈话了,但是看不到现场,内容还不够丰富。

电视,只有电视,让直播成为新的潮流;而直播也让电视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成为过去几十年里最主流的媒体。当年,美国人通过电视目睹了阿姆斯特丹等宇航员的登月壮举,也目瞪口呆地经历了挑战者号升空仅仅73秒就爆炸解体的不幸事故。

在中国,电视的发展同样与直播密不可分。即使到了今天,每年大年三十的时候,仍然有十亿的观众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春节联欢晚会的直播。如果你是个体育迷,一定曾经在电视直播中与中国女排分享过五连冠的壮举,也咀嚼过中国足球屡战屡败的痛苦。

没有直播,电视还是电视吗?即使到了今天,上星的众多电视台中,收视率名列前茅的央视综合频道、新闻频道、体育频道,哪个不是靠直播撑起来的?

谈到电视台的收视率,老冀还要谈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远离电视。据统计,北京地区的电视开机率已经低到了30%,越来越多一二线城市的用户正在远离电视,通过PC和手机收看节目。原因很简单,互联网上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加互动。

对于电视人来说,互联网和新媒体是个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已经看到像马国力、刘建宏等越来越多的资深电视人离开电视,投身新媒体。如今,新媒体已经成为新闻竞争的主战场,也是党的舆论工作的新阵地。习总书记非常注重对新媒体的引领、新老媒体的融合,通过新媒体来传播主流声音。

于是,继IPTV之后,最新OTTTV模式的互联网电视横空出世,获得了高速发展。据统计,目前运营商已经在全国发展了5000多万的IPTV用户。而在OTTTV模式的互联网电视,小米电视的电视终端用户(含小米盒子、小米一体机)已经突破了1500万;截至到今年6月30日,乐视超级电视的保有量已经达到700万台,今年下半年有望突破1000万台大关。而各地的电信运营商们也给办宽带的用户赠送互联网电视盒子了,日均开机率接近40%,远高于传统有线电视行业平均水平。互联网电视是电视发展的最新趋势,无论从技术先进性,还是在业务形态、用户体验方面,都是代表当今世界的最新潮流。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互联网电视的迅猛发展其实是件好事:毕竟互联网电视把年轻人又拉回到电视机前,而且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互联网电视的所有内容都要通过集成平台审核,能够做到可管可控,比各种不良信息泛滥的互联网要干净得多,非常有利于传播正确的价值观。

试想一下,年轻人每天晚上7点回家后打开互联网电视,收看《新闻联播》,这难道不是件好事?

可是,眼看着的一手好牌,却让有关部门给打没了。你现在想看《新闻联播》的直播,反而是看不到了。

为什么同样是电视,传统电视能够直播,互联网电视就不能直播?老冀请教了好几位广电系统的专家,他们都让老冀去看“181号文”。

所谓“181号文”,其实是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在2011年10月18日发布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其中有两处提到了直播:

一、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要求

6、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功能上以支持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得开放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技术接口。

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要求

5、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以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

结果根据“181号文”,这一“暂不”就过了将近5年的时间。要知道在互联网行业,5年可就是一个时代了,而互联网电视整个行业,却硬生生地让一个部门规定困住了。老冀想不通,既然有关部门已经通过集成平台实现了互联网电视节目的可管可控,为什么仍然对直播仍然是严格控制呢?难不成《新闻联播》和足球比赛成了洪水猛兽?

思前想后,确实找不出别的理由,恐怕只能归结于有关部门的部门利益作怪了:如果大家都去看互联网电视,提供节目的传统电视台固然多了个传播渠道和收入来源,可是各地的有线网络公司怎么办?况且还有已经成立好几年、如今已经拿到运营商牌照的国家广电网络公司,总不能让他们都喝西北风吧?

问题是部门利益保住了,消费者的利益又有谁来关心?弘扬主流价值观的任务又有谁来承担?本来,有关部门应该站在更高的高度,引导整个互联网电视行业走向良性发展,使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风气。结果呢,却被部门利益蒙住了双眼。

在老冀看来,对待新生的、最具有生命力的OTTTV,有关部门应该学习金融行业对“支付宝”们的宽容与引导,如果总是经常以运动式的严厉“整改”OTT的直播,是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最终会使中国OTT产业落后于世界。互联网电视是新媒体的典型代表,如同其他电视形态一样,需要有直播服务,OTTTV才能更加坚定地成为主流媒体!如果没有,OTT盒子只能沦为点播娱乐终端,那就不是电视,这也不是出台181号文的初衷(2011年出台181号文,也只是说暂不开放直播,给各家的网络视听许可证上,是标明可以提供直播服务的)。没有直播,现在已经阻碍了国家主流声音的传播,主流媒体声音到达家庭的途径被减少。

其实,各地的有线网络公司根本不用担心,他们自己会想办法——上海的百视通、浙江华数都是出身于广电系统,不一样搞得有声有色?就让他们在市场竞争的汪洋大海中使劲扑腾,没准还能折腾出几家有竞争力的新媒体集团呢!

综上所述,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开放互联网电视的直播业务都势在必行,也只有这样,互联网电视才是真的电视!

作为新兴产业,互联网电视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困扰和难题。下一步,老冀还会就互联网电视的各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也欢迎这个领域的专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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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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