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某酒业公司更名含“每日优鲜”遭法院叫停
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每日优鲜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日前一审宣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深被告不得使用“每日优鲜”作为企业字号。
天眼查App显示,2019年9月20日,被告将其原名“深圳市东正行酒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每日优鲜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将其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变更为与原告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范围,即“水果、蔬菜、禽畜生肉、水产品、食用油、干货及调料的销售”等。
每日优鲜公司自称早已注册“每日优鲜”商标,被告许擅自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与原告企业字号“每日优鲜”相同的字样,且其经营范围与原告主要的经营范围一致,会引起消费者对两者的混淆,存在明显搭便车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每日优鲜”字样。
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将原告的字号、简称及注册商标“每日优鲜”作为企业字号,极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7月28日一审判处被告深圳市每日优鲜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每日优鲜”作为企业字号,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每日优鲜”字样。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9月29日,因无法取得联系,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将该公司列为“企业经营异常”。时至今日也未更改企业名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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