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以运送水果受损为由拒付配送费,京东物流获赔1.9万元

原标题:合作社以运送水果受损为由拒付配送费,京东物流获赔1.9万元

山西临猗县鑫卫成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京东物流运送樱桃等水果,出现70%货品出现售后退款为由拒付配送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维持一审判决,鑫卫成合作社需支付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京东物流)配送费191695.6元及违约金。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5月,鑫卫合作社委托北京京邦达公司西安分公司运送樱桃等水果,出现约70%货品出现售后退款情况,自称为此损失将近4万元,拒绝支付2019年8月份配送费,京东商城随后冻结了保证金2万元,京邦达公司以付款逾期为由,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配送服务合同》,判令鑫卫合作社支付配送服务费191 695.6元,以及按0.5%/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京邦达公司主张鑫卫合作社支付欠款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予以支持。2019年9月20日一审判处临猗县鑫卫成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内向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配送费191695.6元,支付违约金(以191695.6元为基数,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134元及公告费520元均由鑫卫成果合作社负担。

鑫卫合作社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5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4134元由鑫卫成合作社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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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3
合作社以运送水果受损为由拒付配送费,京东物流获赔1.9万元
2019年9月20日一审判处临猗县鑫卫成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内向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配送费191695.6元,支付违约金(以191695.6元为基数,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自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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