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商城”模式,会是云集的自救灵丹?

原标题:“自营+商城”模式,会是云集的自救灵丹?

近日,云集公布2019年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云集GMV为352亿元,实现总收入116.72亿元。全年净亏损为1.24亿元,同比扩大121%。按照非通用会计准则统计口径,云集调整后的2019年净利润为440万元,而2018年全年净亏损达到200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云集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自营电商平台,采用社交电商的方式,通过用户的社交网络来销售。云集于2019年5月3日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被誉为“中国会员电商赴美第一股”。

四季度营收大降45%

从季度营收的变化可以看到,云集2019年第二、三、四季度的营收下降明显,其第四季度营收为24.494亿元,同比下降45.15%,该数值在第二、三季度分别为5.9%和-10.1%,也就是说从第二季度开始,云集的营收增速就一路下滑。

据2019年全年及四季度财报。公司四季度实现营收24.49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44.66亿元减少了45%。当季净亏损490万元,较上年同期860万元亏损额有所收窄。

2019年全年,云集净亏损1.24亿元,上年亏损为0.5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会员数量1380万,相比2019年9月30日的1230万增加12.3% 。

对于四季度营收大幅下降现象,云集在财报中解释,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入减少所致,同时公司市场业务所占份额增加。究其原因,与云集主要开放第三方商城的业务转型有关。在财报中,云集解释称,四季度营收的降低,“主要是由于商品销售收入的减少,其减少主要是商城业务在公司业务中所占比例增加所致”。

业内人士表示,云集推出商城业务不难理解,毕竟该业务毛利率更高,同时还可降低对于自营业务的过度依赖。

“自营+商城”模式转变

据了解,云集在成立之初采用了多级分销模式。在这种裂变式分销模式下,云集的规模快速扩张,但关于云集涉嫌传销的质疑声也从未间断。

2017年5月,浙江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云集开展经营活动中,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等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约808万元,罚款150万元,合计罚没958万元。同年8月,云集科技全资子公司“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微信公众号被腾讯永久封号。

由于曾陷入“传销”风波,云集的上市之路也充满争议,政策合规性问题仍是投资者的关注重点。为了规避风险,云集将分销模式控制在三层以内。根据云集现有规定,第三代用户成为钻石会员时,奖励只会给第二代用户,与第一代用户无关。

开始的多级分销模式,到“会员电商”,再到“自营+商城”模式转变。加码商城业务,云集很明显的意图是将一些较为成熟、毛利较低的品牌转到商城平台,减少了其在物流、客服和运营人力等的方面的投入

对于四季度营收大幅下降,云集表示自身主动战略调整所致,公司去年将重点转向毛利率更高的市场业务,降低对成本过高自营业务的依赖,即从自营向“自营+商城”模式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云集将其定位为由社交驱动的精品会员电商,主要向高生活品质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在成为其会员前需要交纳一定金额会费。云集会员既是消费者,同时也是商品信息与用户的连接着、微小代言人。在云集1000多万会员中,95%为女性。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导致云集很难像拼多多那样实现快速的用户裂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从而阻碍其盈利能力。

结语

虽然在非通用会计准则下,云集四季度实现了扭亏为盈,但综合来看,长期的亏损已成为云集不可言说的痛,如果这一问题不能解决,云集的未来发展堪忧。

虽然云集综合了多种玩法,包括S2b2C模式、会员制度、社交电商、直销等,如今又通过商城业务增加了平台模式,但是能否快速实现用户裂变,形成规模效应,仍是待解之谜。

华牛原创 作者 孙丽 图片来源 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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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自营+商城”模式,会是云集的自救灵丹?
在财报中,云集解释称,四季度营收的降低,“主要是由于商品销售收入的减少,其减少主要是商城业务在公司业务中所占比例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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