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得知,“科创板专利纠纷第一案”原告重庆金山8项涉案专利中6项被全部宣告无效。
重庆金山这6项被“全部无效”的专利分别是:专利号201820275046.8,名称为“无线胶囊内窥镜”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201720947925.6,名称为“一种消化道诊断仪及其胶囊内窥镜图像数据处理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1220196431.6,名称为“胶囊内镜”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1320386725.X,名称为“胶囊内镜外壳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1420171032.3,名称为“一种具运动定位功能的胶囊内镜系统及其胶囊内镜”实用新型专利;及专利号为201621444940.0,名称为“一种胶囊内窥镜工作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6项专利均与其“胶囊内镜”产品相关。
据《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均已被现有技术公开或属于公知常识,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全部无效”意味着毫无价值,重庆金山高达75%比率的专利被定义为“无效专利”,为何在专利稳定性如此之差的情况下还要发起对他人的诉讼,不由让人质疑其真实目的是什么?
专利被打脸 重庆金山真实意图曝光
半年前(2019年5月),正值安翰科技IPO的关键时刻,重庆金山气势汹汹地在重庆一中院发起知识产权诉讼,认为安翰科技产品侵犯了自己的8项知识产权,向安翰科技开出了索赔5000万的天价数字。
“我们的产品早就面世了,重庆金山却在我们IPO关键时期提起诉讼,且其提供的涉案专利经不起分析检验。我们有理由相信:金山专利诉讼是假,阻止安翰IPO是真;专利维权是假,扰乱市场扩大自身知名度是真。”安翰科技认为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涉案专利均与胶囊内窥镜相关。现如今,尽管其中6项已被宣告全部无效,成了毫无价值的废纸,但由于这一“伪专利”专利纠纷案进展极为缓慢,导致安翰科技上市进程也一再受阻。
若如安翰科技所言,重庆金山的目的是阻止安翰IPO,并借机扩大知名度的话,重庆金山的操作也真是十分“成功”:
首先,“成功”扮演了安翰科技IPO路上的绊脚石。
知识产权诉讼周期长,直接对拟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和“发行条件”提出质疑,极具杀伤力。一经爆发,难免会给企业上市进程及发行估值带来一定影响。
在重庆金山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后,重庆当地媒体第一时间予以报道。由于所处领域极其专业,媒体并不能理性及全面认知,导致片面不实“爆料”被断章取义的进行传播发酵,一时间让安翰科技“负面”缠身。后因案件进展缓慢,迟迟未果,安翰科技的上市时间被一拖再拖,直至昨日,安翰科技为了维护专利严肃性和科技创新严肃性,主动撤销上交所上市审核申请,并表示将与伪专利的讹诈和恶意起诉行为抗争到底。
其次,“成功”让重庆金山快速曝光。
在安翰科技市场美誉度被蒙上阴影、各种质疑、批评不断涌来的时候,名不见经传的“维权者”——重庆金山的曝光度却快速、大幅提升。
公开资料显示,安翰科技的“磁控胶囊胃镜系统”在2013年就已上市,并通过了包括北京301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仁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等全国多家三甲医院多年、多项临床验证考验,获得国内国际学术界、临床医生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赞誉。
两家企业已相安无事在同一领域近10年,彼此对对方非常了解。重庆金山为什么偏偏在6年后安翰科技上市之机才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动机何在?放眼全球,通过伪专利诉讼“蹭流量”“傍名牌”获得原始知名度积累后,华丽转身、强行上位的成功案例比比皆是。
如果说前面这两项“成功”正合重庆金山的如意算盘,那后面这两项“成功”则让重庆金山暴露了本来面目,让旁观者不由得发出“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叹。
第三,“成功”曝光了自身核心技术底细和根本区别。
随着重庆金山的起诉,两家产品的官方认证信息也随之被媒体曝光:两家公司产品不仅名称不同,技术水平也大相径庭。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注册证信息可以看到,安翰科技产品名称为“磁控胶囊胃镜”,适用范围明确用于“胃疾病的检查,以供临床诊断”。而重庆金山胶囊产品的名称为“胶囊内镜”,适用范围为“采集和查看胃和小肠的图像(消化道狭窄或梗阻等禁忌),在医疗机构中使用”,未明确可用于“诊断”或“辅助诊断”,只是认定可以用于“采集”和“查看”,可以使用。
细究几个词语,其间的细微差别道破了二者技术水平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真相。从医学角度来看,人体医学影像如果采集不全面就无法辅助诊断,对病灶如果查看不细致,不掌握充分医学证据就无法诊断。安翰科技的核心技术“精准磁控技术”正是解决了胃部系统化检查和精准观察胃内病灶的问题,其准确性获得大量临床研究成果验证。而重庆金山产品对胃部疾病检查准确性,在临床上一直没有公开发表相关数据。这种“强上位”的手段,虽然博得了媒体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自己不堪一击的技术老底。
第四,“成功”暴露了重庆金山的专利成色:伪专利占大头?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重庆金山涉案专利再次审核后宣告8项中的6项专利属全部无效专利。这就意味着,重庆金山公开拿出来打官司的专利,75%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伪专利”。照此比例推测,这家企业的专利岂止是有水分,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水漫金山”了。
如此脆弱的专利基础,暴露了重庆金山真实的研发实力和高科技含金量。在之前的媒体报道中,重庆金山疾呼“自己的孩子被侵权”,然而事实却不容辩驳的证明这亲生的“孩子”原来只是个漂亮的洋娃娃,是精心装扮用于起诉的道具。
恶意诉讼背后 金山的“越线”生意经
难道金山在起诉前不知道自己的专利价值几何吗?发起这样的起诉不担心贻笑大方吗?仔细分析重庆金山,我们或许能对其中缘由感知一二。
重庆金山,其实际控制人为王金山,持股比例高达70.49%。据媒体报道,1993年,王金山和朋友合做工程装修。那么,本是装修队出身王金山,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了科技公司创始人和实控人?成了媒体报道中的“科学家”,成了多项专利都拥有者?着实令人费解。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金山早已官司缠身。天眼查显示,重庆金山自身风险信息高达46条。其中,开庭公告信息29条,法律诉讼17条。由此可见,重庆金山早已是法院的常客,打官司手法已进入常态化。而在众多的法律诉讼中,因专利(侵权)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诉讼更是不在少数。
面对这样的数据,我们有理由相信:重庆金山不仅熟知诉讼的套路,而且能将诉讼玩得出神入化!可以推断,重庆金山不是不了解这次诉讼的最终结果,而是为了某种目的,用“伪专利”来扰乱科创板环境,迷惑审核人员,构陷安翰科技, 使之不能顺利上市。
回顾重庆金山在整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从被侵权的弱者到各媒体报道中的所谓“龙头企业”,我们不禁要为重庆金山的演技和越线生意经所折服!
警惕伪专利捣乱成为恶意竞争的惯用伎俩
2013年至今,以“不插管 做胃镜”的方式专注国人胃部健康管理,独安翰科技一家。6年时间,足以让任何一个科技领先企业在细分市场攻城略地,所向披靡。近年来,安翰科技在突破传统胃镜检查弊端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业绩也实现快速增长,最近三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67.44%。
作为科创板第一批受理企业,重庆金山对安翰科技的专利诉讼被誉为“科创板专利纠纷第一案”,一经媒体报道瞬间刷屏。还有一些不明就里的外行记者自认为掌握了真相跟风关注,不但没有还原事实真相,反而让事件更加扑朔迷离。舆情的复杂化,变相给重庆金山的“伪专利”诉讼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类似操作手段,与不久前视源股份阻碍鸿合科技IPO的意图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2018年底,在鸿合科技面临IPO审核的关键时间节点上,视源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视睿电子以涉嫌侵犯其4件专利的专利权为由,向鸿合科技及其子公司深圳鸿合发起专利权诉讼,且每次发动诉讼后,都伴有媒体对于鸿合科技盈利能力、可持续经营方面的“忧虑”报道。
值得注意的是,鸿合科技于今年4月成功过会后,视源股份再未发起类似诉讼。
业内人士指出,知识产权诉讼既可能是企业抵御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保护伞,也可能成为企业打压竞争对手的手段。安翰科技的遭遇与鸿合科IPO如此相似,让我们必须警惕,“伪专利捣乱”已经演变为恶意竞争的惯用工具。
当下,科创板和注册制在市场化交易定价和交易制度的创新,势必掀起一股科创板上市热潮,让更多真材实料的科创企业走向公众视野。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科创板注册制推行的深入,科技创新企业申请科创板上市将进入常态。未来,随着市场经济下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通过降低企业商业道德的底线、搭车取巧获利、恶意竞争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诚信经营才是正途。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美媒聚焦比亚迪“副业”:电子代工助力苹果,下个大计划瞄准AI机器人
- 微信零钱通新政策:银行卡转入资金提现免手续费引热议
- 消息称塔塔集团将收购和硕印度iPhone代工厂60%股份 并接管日常运营
- 苹果揭秘自研芯片成功之道:领先技术与深度整合是关键
- 英伟达新一代Blackwell GPU面临过热挑战,交付延期引发市场关注
- 马斯克能否成为 AI 部部长?硅谷与白宫的联系日益紧密
- 余承东:Mate70将在26号发布,意外泄露引发关注
- 无人机“黑科技”亮相航展:全球首台低空重力测量系统引关注
- 赛力斯发布声明:未与任何伙伴联合开展人形机器人合作
- 赛力斯触及涨停,汽车整车股盘初强势拉升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