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疑这家利用巴士车卖广告的公司哄抬股价、蓄意夸大盈利能力,并指出其向工商局提交的盈利数据与向SEC递交的财报数据严重不符的事实,浑水在2011年2月对中国高速传媒(CCME)给出“强力卖出”评级,目标价为5.28美元,同时声明将直接参与“Short”(做空)这只涉嫌“造假”的股票。先前香橼也发表了做空报告,认为它文件不透明,质疑该公司“业绩好得难以置信”。
出自“浑水”的这篇报告显然更为来势汹汹,为了指出高速传媒数据造假,它援引了航美传媒与分众传媒的数据。媒体报道称中国高速频道在报告发布当日便暴跌33.23%,报收于11.09美元,而就在此前一周,它刚刚攀登到历史最高价——23.97美元/股。
浑水发布报告后,先是集团诉讼,接连审计辞职并捅刀、CFO辞职、股东起诉、退市,以及SEC起诉,真正是一锤锤把高速传媒给锤到了底。
3月2日,浑水再接再厉发布第二篇报道“欺诈实锤”(Irrefutable Evidence of Fraud)。报告披露了一份通话记录坦白高速传媒欺诈,并引用了一个销售所述以证明高速传媒只有所述巴士数量的一半。
随着股价大跌,Levi && Korsinsky, LLP 和Howard G. Smith等先后四家律师事务所宣布对其提起集体诉讼。
在3月11日,根据中国高速频道提出的请求,公司股票在纳斯达克市场上的交易被暂停,当日的股价为11.88元每股。3月13日中国高速传媒发布公告,称于11日德勤辞去审计职务,表示无法信任高速传媒高管陈述“怀疑银行相关证明、证言的真实性”,先前审计报告可能与事实相反,建议有独立第三方来调查之前审计报告是否可靠。并且当天,公司首席财务总监辞职。
故事还在继续。3月22日,中国高速传媒第三大股东Maurice Greenberg的控股公司Starr International 对外透露,已正式起诉中国高速频道和其审计事务所德勤,指控中国高速频道虚报业务和财务数据,导致其错误投资1350 万美元。因高速传媒没有履行回购其所持股份的协议,2012年12月19日的一项裁决显示,由3名成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命令CCME的创始股东向Starr International支付这笔资金。2013年1月,Starr International在特拉华州提起的诉讼中,该裁决被提交作为证据。该委员会否认了CME有关其视频广告展示业务被卖空者摧毁的说法。最终陪审团判定赔偿Starr International所受损失7700万美元。
2011年4月4日,CCME宣布收到纳斯达克要求其下市的通知,随后提起申诉,要求纳斯达克改变决定。2011年5月19日,CCME公告宣布接到摘牌通知书,股票转至粉单市场进行交易。
2013年6月,SEC起诉传媒公司中国高速频道与其CEO,指控通过虚报现金持有额来误导投资者。
2013年10月9日,哥伦比亚特区美国地方法院法官Ellen S. Huvelle判决永久限制中国高速传媒公司在未来违反联邦证券法的各种行为,并判定公司需要全部清缴及预判利息支付41,894,082.05元,以及7,250,000元的民事罚款。 2014年2月24日,Ellen S. Huvelle对CEO程征作出最终判决,永久性地禁止郑今后违反联邦证券法的各项规定,包括1933年《证券法》第17条(a)款、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条(b)款(“交易法”)及其第10b-5条、《交易法》第13a-14条和13b2-2条。终审判决进一步永久禁止程征担任官员或依照证券交易法的12节证券注册担任发行人,并且他需要并判他须就全部清缴及审前利息合共17,718,359.07元,以及民事罚款1,500,000元,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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