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命案,出租车就不必舆论审判?

英国哲学家米兰达·弗里克在《知识的不正义》里提到了偏见和缺乏理解是如何造就不公平的这种现象。

她提到说,“身份的偏见会导致不正义的诞生。”

我想,出租车和网约车之间的身份偏见,同样导致了双重标准和不正义的诞生。

出租车出事了。3月21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称,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名女书记员在珠江新城某酒吧乘坐滴滴车离开后被奸杀,尸体被丢进了臭涌里。空姐时间案发不到一年,公众记忆浮现,不少网友已经开始在爆料微博下开骂。

不过翻转来的很快,广州警方发布了官方信息,凶手不是滴滴司机,而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目前嫌犯已归案。这个事件似乎就此风平浪静。舆论走向和滴滴去年面临的千夫所指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是一件很反常的事情,同样都是命案,受害人同样都是年轻姑娘,为何滴滴去年遭遇了巨大的舆论风波,而出租车出事却无人理睬?

八十一难与立地成佛

有句谚语是,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意思是虽然你杀了很多人,做了很多的坏事,无恶不赦。但如果能够浪子回头,放下手中的屠刀,就可以马上原地飞升,成仙成佛。

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是西游记,唐僧虽然是个大善人,但想要修成正果,却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一路坎坷。

对坏人我们的要求往往很低,对好人我们却倍加严苛。然而当好人叫屈的时候,却有人大声斥责:难道你要去更他比烂吗?

这种逻辑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双重标准。网约车和出租车恰好是这样一对矛盾体。

出租车做的好吗?显然没有,但却有大批的人认为出租车比网约车更安全。

网约车出现之前,不少人在打出租车时都经历过甩客、拒载、绕路、一口价的情况,尤其是当你身处外地,司机把你耍得团团转,你却毫无办法。

如今的出租车业态并没有变得比以前更好,但我们在新闻上却鲜见出租车的负面信息,相反,类似《醉酒乘客掌掴的哥落下万余元财物,好心的哥不计前嫌归还失物》这样的正能量却频繁见诸报端。

所谓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情况,在出租车身上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因为坏事已经成了常态,好事反而是新闻。在出租车面前,我们似乎都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你虐我很深,但只要做了一丁点的好事,我仍然认为你能立地成佛。

网约车这类新鲜业态就像是饱受坎坷的唐三藏。尽管它确实比出租车的体验更好。但一旦出现瑕疵,你对这个业态的评分会大幅下降。

媒体也更热衷于报道网约车的负面新闻,一方面网约车这样的企业毫无背景,批评起来毫无压力,另一方面,这些全国性的网约车平台在民众之间有更高的知名度,可以为媒体带来更多的流量。

在过去一年,网约车行业饱经磨难,先是两起顺风车事件,引发了巨大的舆情声浪,其后十部委进驻,开展安全检查。滴滴顺风车下线200多天,至今仍未重新上线。

不过同样恶性事件,出租车公司似乎轻飘飘的,没有任何整改举动。

AI蓝媒汇用了这样一段话来形容这个怪现象:

身处同一个世界中的两种不同的命运,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无限制忍受,对新兴出行方式的过于苛刻。

我想,情况确实如此。

真实的出行生态

如果你仔细去看最高法在2018年9月发布的《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就会发现,真实的出行生态,远不是媒体让你看到的那样。

先从犯案率这个角度来看,传统出租车司机万人犯案率为0.627,网约车司机万人犯案率却只有0.048,不足传统出租车司机的十分之一。

从犯罪对比来看,无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交通肇事罪,传统出租车司机的犯案比率都高于网约车司机。

从数据来看,网约车其实远比出租车更安全。除此之外,出租车行业多年来发展缓慢、管理粗放,问题缠身。在网约车上,用户好歹可以给评分,用户对网约车有约束力,算是强势一方,但面对出租车,用户其实往往会成弱势群体。

我们可以去看一看出租车公司的基本商业模式,就能知道为何会出现这种问题。

我国大部分城市对出租车管理都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所谓地方将城市的出租车业务通过许可证的模式授予少数公司经营,这些公司再向司机出售营运资格,后者则向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管理费用,即“份儿钱”。

出租车身后是地方保护主义,缺乏进入和退出机制。网约车之后出现,倒逼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改革关键就是在于牌照出售机制以及出租车份子钱。

可以说,网约车动了地方的蛋糕。地方有着强烈的利益冲动,因此总是以网约车低价恶意竞争,扰乱正常竞争机制为由对网约车进行打击处罚。

本质上来说,地方之所以卡网约车、保出租车,本质上还是利益作祟。

然而公众之所以面对出租车之所以如此缄默,原因也很简单。

1、逆来顺受惯了,心里已经默认出租车服务差,地方天天喊着要出租车整改,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打表、拒载现象投诉无用,对整改已经毫无期待。

2、传统出租车背后的利益盘根错节,已经不是用户一两句投诉就能撬动的。

3、谁让滴滴代表“资本家“给司机补贴,而不是用纳税人的钱发放”燃油补贴“呢?

做事不能太双标

不过,我们还是要强调一个问题:做事还是不能太双标。

面对在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公众、媒体、地方监管都普遍存在双重标准。

没有平等的双标,只会造成为一己私利而叫嚣的狂欢。这种狂欢正在公众、媒体和地方监管的手中生效。情绪的释放,私利的攫取借着“双重标准”不断恶化出行市场环境。

在网约车不断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出租车其实也应该加强管理。滴滴在过去这一年的经验,或许可以运用到出租车市场。

然而,我们不清楚,地方出租车公司是否有这个意愿做整改,更不知道地方监管是否有这个决心对出租车下重手。

甚至还常常看到这样的事件。出租车司机恶意围堵资质齐全的滴滴车辆的,扰乱出行秩序,与交通监管部门对抗。

今年3月,河南平顶山就出现这样的案例。滴滴司机被网约车围堵的现象,原因是,网约车给传统出租车造成冲击,导致其效益变差。

出租车市场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导致其效益变差的根本原因,其实是自己的服务太差。公众其实是在用脚投票,选择自己所认可的服务。

出租车市场的长期乱象已经积累了民愤民怨。南方都市报曾经做过一个民意调查——出租车是否有必要像网约车那样整改。

在这份调查中,有四项数据网约车普遍优于出租车,而且有98.1%的被调查者认为,出租车应该借鉴网约车的整改,警方应该接入监管平台。

对出租车的监管,其实已经是社会共识,只不过公众敢怒不敢言。“广州法院女书记员打车被害”这个事件这很悲痛,严惩凶手的同时,也是加强出租车监管的一次契机。

苛责网约车只会导致世道变坏。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是谁的锅,让谁自己去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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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4
都是命案,出租车就不必舆论审判?
3月21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称,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名女书记员在珠江新城某酒吧乘坐滴滴车离开后被奸杀,尸体被丢进了臭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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