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起草了《证券 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布的《指引》共2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产品定义与运作模式。
母管理人将所管理资产管理产品部分或者全部资产委托给多个子管理人进行管理,每个子资产单元单独开立子证券期货账户,子管理人提供投资建议或下达投资指令,母管理人作出投资决策并负责交易执行。
二是界定参与主体条件与职责。
《指引》明确了母子管理人和投资经理的资质条件,规定了母子管理人及托管人的职责。
三是规范产品投资运作。
《指引》要求母管理人应当制定子管理人选聘、监督、考核、评估、解聘的标准和流程,健全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管控,子管理人费用收取,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等相关要求。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指引》要求,母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技术系统,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笔者认为《指引》非常现实的意义有四点:
一是《资管新规》严控嵌套下的MOM业务模式创新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对金融产品“多层嵌套”进行了严格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MOM业务发展产生了掣肘,而本次《指引》首次肯定了母管理人聘请多投资顾问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模式,首次明确了“管理人中管理人”业务范畴和监管框架,为MOM业务发展开拓了新模式,该创新模式有利于投资管理人之间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以及外部资金的引进,有利于投资管理人投资优势的发挥。
二是资产管理行业继续推进垂直分工的必然选项
大资管格局下,资管行业竞争格局日趋严峻,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给公募资产管理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中探索业务转型方向和发展模式。银行理财子公司仍面临自身投资研究能力不足与资产管理规模快速增长的矛盾,通过MOM形式进行委外投资拓展资产配置渠道、丰富策略、增厚收益成为银行理财管理大规模资金切实可行的路径。MOM作为一种多管理人资产管理模式,对两层管理人模式的委托投资类资管产品在法规层面做出明确定义,使资产管理行业分工更细化,可以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集众所长。不同的产品中进行选择和配置,需要成熟的MOM产品管理人逐步构建专业化、分层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机构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的实现。
三是规则清晰的MOM一波发展小阳春
目前来说MOM在我国发展尚不完善,且由于投资时间长、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国内私募业绩波动又较大,在引进国内之后并没有快速发展。现存私募MOM基金共108只,2015年成立54只,2016年成立22只、2017年成立23只,2018年仅成立1只。
但MOM可能会开启一个资产管理的新时代。随着逐渐脱虚入实的金融改革,MOM利用基金经理个人业务能力进行控制风险的方式或许逐渐将受到重视。规则清晰后的MOM终会有一波发展的小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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