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可谓“人红是非多”,作为最近一段时间在中概股市场表现最抢眼的中国互联网公司,迅雷集团当下正遭遇到一点小烦恼。那就是其与迅雷大数据公司之间的恩怨纠纷。而随着各大媒体的报道披露,事件的来龙去脉已经基本清晰。
迅雷集团中高管“金蝉脱壳”之计?
起因是迅雷集团发现其在2016年投资设立如今已失去控制权的迅雷大数据公司所从事的现金贷业务正遭受公众质疑,并让很多人误认为是迅雷自身运营开展的业务。于是,为了澄清误解,迅雷官方微博在11月28日上午,发表“关于‘迅雷金融’相关业务公告”,声明了“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以及“迅雷爱交易”等由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非由迅雷经营和控制,也未纳入迅雷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中,迅雷从未对其进行任何背书和担保。并表示,撤销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品牌和商标授权,并要求其全面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任何使用。
这一声明发出之后,迅速遭到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激烈反抗,并在随后发出的声明中直指现任CEO陈磊以其同时担任迅雷CEO之身份便利,打击报复迅雷大数据公司。而后,迅雷毫不示弱,在接受媒体咨询正面回应当中,进一步披露了迅雷大数据公司从成立到发展现在的一些背景和事实情况。
其中有几个事实尤其值得关注。第一是,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於菲当时为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迅雷法务负责人、迅雷政府关系负责人;第二是,在迅雷集团投资设立迅雷大数据公司时,在於菲的主导下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和不公平的品牌授权。其中包括迅雷需要每天、无偿的、免费的提供3000万的迅雷UV流量给到迅雷大数据公司等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不平等条约。第三是,2017年1月10日,在没有新融资的情况下,迅雷集团公司在迅雷大数据公司当中的持股由原定的43.16%被变更为28.77%,并失去董事会席位。第四是,2017年11月22日,於菲作为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董事长更改为邓延。
在这一系列的事实面前可以看出,在投资设立迅雷大数据公司这件事上,迅雷集团相当于吃了一个哑巴亏。也许迅雷当初设立时或许是为了开拓新业务,但是在后续运营操作的过程中,不仅股份被稀释,而且还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控制权,并为自己在未来的发展当中埋下了“雷”。而在这个过程中,时任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迅雷法务负责人、迅雷政府关系负责人於菲则成了最大的实际受益人,并悄无声息的完成了“金蝉脱壳”。
“自揭伤疤”,迅雷集团为何如此决然?
按照常理来讲,迅雷集团大可不必“自揭伤疤”,发布那个引起这轮风波的公告。毕竟对于刚刚转型成功的迅雷集团来说,无论是在资本市场上,还是在业务层面,目前形势都是一片大好。发布这个公告挑明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是非关系,必然会引起一部分不明真相的投资人和用户的“恐慌”,从而在短期内影响迅雷集团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但是,理智的分析一下,迅雷集团的行为又不难理解,甚至是明智之举。
首先,迅雷大数据如今已脱离迅雷集团控制,迅雷集团只是一个连董事会席位都没有的小股东,而迅雷大数据又从事的是正在遭受严厉监管的现金贷业务。因此,如果这时迅雷集团不当断则断的采取措施,与迅雷大数据划清“界限”,那么未来必然会有更大的“雷”出现。
其次,迅雷集团如今ALL in 区块链和共享计算,迅雷大数据公司却从事的是现金贷等与迅雷战略业务毫无关联的业务,并且一段时间里迅雷大数据公司推出的现金贷业务已经让媒体和用户对迅雷集团的认知模糊,误认为迅雷集团推出了现金贷业务。并且,一旦迅雷大数据公司的现金贷业务产生社会不良效应,那么必然会对于迅雷集团自身的品牌的美誉度有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这也是迅雷集团这次发布声明表示要坚决收回品牌授权,与迅雷大数据公司划清界限的原因。
最后,经过“闪转腾挪”之后,曾经由迅雷集团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的迅雷大数据公司,早已不受迅雷集团控制,但还在凭借不平等的条约获取迅雷集团的宝贵流量,这件事虽然主动曝光出来不太光彩,更是会在短期内对迅雷集团的股价造成冲击,但是如果不极早进行处理,迅雷集团所面临损失可能更大。
因此,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尽早与迅雷大数据公司一刀两断,划清界限都是不二选择,也是最能够保障迅雷投资人和用户利益的最优选择。所以,可以看到,在迅雷最新发布的声明是由包括迅雷董事长邹胜龙、迅雷CEO陈磊、迅雷创始人程浩以及王川、洪峰等全体董事会成员联名发出的。这也再次证明了在迅雷CEO陈磊这次的决策是得到全体董事会成员支持和授权的,同时也攻破了迅雷大数据公司提到的陈磊作为迅雷CEO对其打击报复的声明。
“去除脓包”之后,迅雷将迎更健康的未来?
正所谓“祸兮福所倚”,这次由迅雷集团主动爆出的“家丑”,也许将成为迅雷开启新生的最佳契机。
众所周知,迅雷现任CEO陈磊在今年7月份正式接任,在经历了几个月的“闭关”之后,在10月底正式召开战略发布会上,陈磊提出要还用户一个想要的迅雷,并将未来的发展战略定为开创去中心化的云计算-共享计算,并在技术上All In 区块链。
一方面,自从这个大战略确定下之后,迅雷就已经准备好了经历“凤凰涅槃重生”的过程。众所周知,迅雷是一个拥有十四年历史的老牌公司,并在过去探索涉及了众多业务,这当中必然有错综复杂的人事业务关系,这就意味着在战略转型的过程中,必然会遭遇一些阻力。正如面对迅雷大数据公司这样一个曾投资但现已脱离控制的公司,迅雷必须做出艰难的抉择去坚决去除这个长在身上的“脓包”,只有这样才能必然被全身感染,继而在未来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另一方面,重新出发的迅雷既然已经确定了共享计算的战略大方向并制定了技术发展目标,就必然需要为未来的良性发展扫清障碍。从目前曝光的事实来看,迅雷大数据公司堪比迅雷集团身上的“吸血虫”,比如在迅雷大数据公司与迅雷集团的不平等协议当中,迅雷需要每天、无偿的、免费的提供3000万的迅雷UV流量给迅雷大数据公司,而迅雷在其中却没有获得应有的收益。
而且,迅雷集团的财务报表当中也从未将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报表,这并不符合一般母公司对投资公司的商业逻辑,可见迅雷大数据公司一直都并不在迅雷集团的业务规划当中。正如迅雷在声明当中提到:“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非由迅雷经营和控制,也未纳入迅雷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中。”因此,迅雷没有任何的理由继续“吃下哑巴亏”,任由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吸血”。而如果将这些“白白吸走”流量用做自身核心产品和业务的推广,那么必然对战略的转型和业务的推进都有所助益。
总体来看,当下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恩怨纠纷,或许也是迅雷在迈向新生时必然需要经历的一次阵痛。如今事实清楚,恩怨分明,其中的是是非非最终可能还需要交由法律去裁决,但去除身上的“脓包”之后,迅雷已然开始迎来一个更加健康的光明未来。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