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金专委会点名3家平台涉嫌自担保行为

6月6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再次发布公告点名3家平台存在自融自担保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吉鑫贷”官网(http://www.jixinloan.com)披露“吉林省吉晨投资有限公司”为“抵押标”、“担保标”等产品的担保方,但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吉林省吉东方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该平台涉嫌自保。

“汉金所”官网(http://www.hanxinbank.com)披露“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樱花系列”定期理财产品的担保方,但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汉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该平台涉嫌自保。

“理想宝”官网(http://www.id68.cn)披露“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收益保”、“U享理财”等产品的担保方,但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深圳市理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该平台涉嫌自保。

准确来说,本次点名的3家平台存在的问题并非自担保,而是借用关联公司的马甲来提供“第三方”担保。P2P平台自身担保模式是指由P2P网贷平台自身为出借人的资金安全提供保障。贷款到期若无法收回本息,可将债权转让给平台,平台会先行垫付本金给出借人,再由平台对贷款人进行追偿。第三方担保模式是指P2P网贷平台与第三方担保机构合作,其本金保障服务全部由外在的担保机构完成,P2P网贷平台不再参与风险性服务。

在去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规定,网贷机构不得从事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的活动。

一般情况下,P2P平台可以通过引入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为平台提供增信,在这个过程中,担保/保险公司和P2P平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担保/保险公司会先行对P2P平台进行调查,以确保风险可控。如果平台为自身提供担保,则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道德风险,埋下风险隐患。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7-06-07
国家互金专委会点名3家平台涉嫌自担保行为
在去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规定,网贷机构不得从事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的活动。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