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经济日报 周琳
3月28日讯,日前举行的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传来消息,针对机构定制委外基金产品存在的潜在问题,监管部门已向各公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通报进行情况,强调公募基金严禁“通道化”。从目前基金公司反馈的情况看,具体措施主要有几方面:一是新发委外基金须封闭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周期不低于3个月);二是采用发起式基金形式;三是予以充分披露及标识;四是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五是承诺拥有完全、独立的投资决策权。
尽管这一委外基金“贴标”行动看似突然,且与现有规则相比内容变化较大,但在业界和投资者眼中,机构定制基金规则落地早已在预料之中,值得点赞。
委外定制型基金产生于高净值资产稀缺的2015年底至2016年初。在银行理财、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资金禁投非标资产背景下,这些资金“大户”亟须把资金委托给外部资管机构,谋求新的保值增值渠道。于是,基金、信托等外部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受托“大户”资金,顺势与之签订合同、推出带有一定收益预期的定制化基金产品。自2015年年底以来,这类有“公募专户”意味的委外产品呈现井喷式发行态势。发行高峰期时,平均每周都有约40只新定制基金上柜发行。
不过,更多潜在风险还没有暴露:一是仅凭公开信息,普通投资者很难辨别机构委外定制基金,一旦出现机构提前、集中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将面临风险;二是由于委外基金具有定制属性,致使这类产品往往或明或暗地优先满足机构定制者的各种收益、风控诉求。这实际上造成了公募基金内部管理的“差异化对待”,基金经理的日常管理也面临很大挑战;三是大量委外资金进入债市、股市等基础市场,通过加杠杆、买流动性差等方式不仅抬升相关资产价格,也加剧了资金脱实向虚。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防止脱实向虚。对此,委外基金有关各方更要明确,公募基金的主业是资产管理业务,公募业务的重心是广大中小投资者。银行、保险等外部资金应合规操作,不应钟情于委外定制基金。在此基础上,各方更应认清,即便是定制基金也不能违反资产管理行业的本质,它既不应该是资金池,也不应是通道业务,更不应该具有嵌套业务和刚性兑付的特征,而应该是运用受托资产实行专业化投资管理的主动管理类资管产品。
因此,即便委外基金过去完全合规,但只要它脱离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等原则,这样的金融创新实际上只是“以钱炒钱”的游戏,也不会长久。未来,相信在管理层明确机构定制基金规则后,定制型产品的争议将烟消云散,这类基金产品的“生老病死”必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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