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各平台掌门人这样解读

文|和讯互联网金融 Master

2月24日讯,2月23日下午,银监会正式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针对网贷行业的监管又向前迈出一步。

对于这项与各家平台都息息相关的监管细则,不少平台的“掌门人”在《指引》发布后的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解读,和讯互联网金融来为大家逐一摘录要点:

开鑫金服总经理 周治翰

观点:相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该正式稿进行了不少流程简化,可执行性更强,且重视用户的资金安全。

预期: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版相比,把银行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免责”条款向前提到总则,有利于打消银行顾虑。可以预见,会有更多银行响应并加速推进网贷存管业务,网贷存管将会快速普及。

解读:

一:网贷资金存管可操作性行大幅提高,便于落地:

1.在存管流程方面,不少流程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版更加简便、易执行。

2.在资料存档方面,存管业务的相关数据资料和业务档案在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比之前的15年大大缩短。

3.在披露信息方面,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官方指定网站公布资金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目前只需要定期向网贷平台和约定对象提供存管报告。

此外,对于存管资格的申请,原来由银行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在正式稿中也已经取消。并且,负责网络借贷资金业务管理与运营的一级部门,也不用单独设立。这些流程的简化,可以促使存管更加快速平稳地落地执行。

二、明确了商业银行进行网贷存管的“合法性、唯一性”:

1.一是明确由商业银行为网络借贷机构提供资金存管服务,那么之前的第三方存管模式也将逐步退出。

2.存管银行具有唯一性。

三、更加关注资金安全,对投资人的保障升级:

1.安全保障措施升级。

2.风险准备金也要相应进行存管。

3.加强对平台的监督。

四、银行资金存管不代表无风险,投资人要仔细甄别: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网贷存管指引》强化了诸多关于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有利于防止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但投资风险是多方面的,不能直接划等号。《网贷存管指引》第二条规定:“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曾提到,存管人应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监督责任,目前定稿中修改为存管银行应具有安全保管责任。资金存管银行不承担交易风险,不对网贷交易行为进行担保。

网利宝CEO 赵润龙

观点:“总则”中出现了银行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与征求意见稿相对比,该表述的位置被提前了。这一变化有利于消除银行方面的顾虑,有望促使更多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并加速推动网贷存管的普及进程。

解读:

以防范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的措施来控制风险的产生,投资人信心将得到提振,对于网贷行业而言,存管指引的落地无疑是一件利好,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提速,配合相关监管办法,网贷行业合规化进程进入了“最后的冲刺”。

不过,银行存管并不能解决网贷本身的经营风险,投资人在选择平台和项目时还需仔细甄别,不宜混淆存管的作用与价值。

富友支付总裁 吴伟

观点:本次网络借贷银行存管指引并没有限制支付公司与银行合作,这其实对网络借贷平台来说是利好。

解读:

本次网络借贷银行存管指引并没有限制账户模式,这给网络借贷平台留下了一定的创新的空间。目前市面上的银行存管方案有多种模式,就账户情况来分,分为“大账户+小账户”、“大账户+虚拟账户”、“II类账户或直销银行账户”等模式。就目前来看,银行II类账户有利于直销银行使用,如采用银行II类账户,在开户要求、账户验证、支付额度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而基于大账户模式下的子账户或虚拟账户模式,较为适合网络借贷平台目前的业务逻辑和流程,用户体验较佳,创新空间较大。

银监会的监管文件指出,网络借贷合规经营要完成地方金融办备案、电信业务许可和银行存管3大要务。其中银行存管是网络借贷平台合规道路上第一要务。地方备案也好、电信许可证也好,说穿了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情,也就是说平台其实不掌握主动权,只能等政策落地,大门打开。但是银行存管比较市场化,市面上也已经有了许多可供选择的方案,网络借贷平台应该抓紧过渡期的时间窗口,尽快完成银行存管的签约和上线。

玖富创始人兼CEO 孙雷:

观点:银行资金存管可以实现用户资金与平台运营资金有效分离,能够有效降低P2P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避免平台监守自盗、挪用资金的可能性,出借人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安全出借的环境,相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越来越规范。

佐助金服CEO 王旭航:

首先,对合规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存管指引》的出台,明确了平台作为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得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有据可依。无论现在是否接入银行存管,互金平台均可对照《存管指引》要求,完善相应的业务操作规范和流程,使得平台的合规性大幅提升。

其次,《存管指引》将加强银行开展存管服务的信心。

此外,《存管指引》落地,意味着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排查,掌握了较为丰富的信息资料。《存管指引》的发布时间,正好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半年之后,距离其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尚余半年时间。由此,《存管指引》可以视为一个明确的监管信号。考虑到平台与银行的商务谈判、技术对接都需要时间,此时还没有谈妥银行存管的平台,需要抓紧时间了。

金信网副总经理 李玉维

解读:指引明确存管机构为商业银行,强化了存管人的免责条款,同时也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了存管范围,这对于提高商业银行与网贷平台合作的积极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但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存管事关平台合规,更事关用户资金安全和用户体验。其间的账户、资金迁移及技术对接等更是纷繁复杂,这就要求平台在对接银行资金存管的过程中稳扎稳打、事无巨细,在保障账户体系完整、业务接入方式灵活的同时保障用户体验。

合力贷CEO 刘丰:

观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指引细则,更细致规范了目前市场化运作背景下的存管业务如何开展:一方面,强调并坚持了网贷暂行办法中对平台(委托人)合规性的要求,并增加了不允许用存管银行做营销的内容。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存管人)在运作存管业务上的“心理负担”,明确银行仅负责资金流及安全,不为平台担保。同时,细则对存量的存管也作出了合理安排。

九斗鱼CEO 郭鹏:

观点:《指引》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网贷平台“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的问题。《指引》指出网贷平台作为委托人应符合《暂行办法》及《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这也间接提示了网贷平台要先完成备案登记、获得相应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再落实资金存管的办理流程,为网贷平台落实合规指明了方向。

《指引》还考虑到了风险防范。如强调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这为不良平台虚假、夸大宣传敲响了警钟,也提醒了投资人,不可轻信类似广告贸然投资。

金融工场董事长 魏薇:

观点:《指引》核心反映出监管层要求网贷平台严守“信息中介”的本质。

解读:

在存管合同的内容上,明确提出必须包含的当事人基本信息、权利与义务等十二项内容, 使网贷资金存管的操作性更为明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指引中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网贷存管的“唯一性”,第三方存管模式将面临整改。

在不断出台的多份监管法规中,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标签更为鲜明,实现了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隔离,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目前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P2P平台共有188家,其中已经完成与银行完成系统对接的平台为99家。而此次指引的颁发,将为更多网贷平台上线资金存管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7-02-24
网贷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各平台掌门人这样解读
2月23日下午,银监会正式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针对网贷行业的监管又向前迈出一步。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