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启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治理评估

2月22日讯,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今日下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6年以来,保监会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与国际上同步启动了保险法人机构的工作治理与监管。我们围绕着严格股权的审查,规范股东股权行为,加强管理交易监管,强化三会一层的机制建设,建成完善薪酬约束机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关键领域,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30余项,初步建立了一整套保险公司治理的监管制度体系。2010年,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理事会共同实施的金融评估,评价中国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2016年底的评估再次肯定了五年来公司治理取得的积极进步。

第一,全面开展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治理现场评估工作,这项工作现在已经开始启动。我们重点围绕股权的真实性、三会一层的运作有效性、内部控制,特别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可靠性等关键环节,对131家中资法人机构和51加外资法人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前面摸底保险公司的治理风险底数,排查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一是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我们拟通过对股权实施分类监管,规定各类资本的持股比例上限,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1/3,建立股东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穿透式监管,有效遏制股权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制定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中的必备条款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公司规范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决策授权机制和运行程序,明确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情况下的处置程序,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本法作用,促进公司治理从本源制度上更加规范、严谨、有效。

第三,发布加强保险公司股东股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转股、增资、关联交易,报批前必须在行业协会和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另外,我们建立了公开质询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和公众的监督机制的有效结合。

第四,启动构建保险行业职业经理人职业终身评价体系工作,对行业的董事、高管的职业行为进行持续跟踪评价,倒逼保险公司高管规范履职、强化治理监管对人的刚性约束。文/中国网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7-02-22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启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治理评估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围绕着严格股权的审查,规范股东股权行为,加强管理交易监管,强化三会一层的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一整套保险公司治理的监管制度体系。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