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工作局整改互金 禁设风险准备金

文|北京商报讯 岳品瑜

2月20日讯,继广东、上海等地拉开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改大幕后,北京地区也已经展开行动。一位网贷平台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独家透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月17日召集部分P2P平台开了个整改会议,当天会议内容主要是重申网贷监管办法,不过也提出“禁止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这一条新规定。

目前北京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向网贷平台发放整改批复通知,并对P2P平台进行了类似于一对一的窗口指导。不过,在2月17日开会的平台暂时还未收到整改通知书。

值得一提的是,2月19日,有平台人士收到了北京市银监局相关人士在微信群下发的相关通知,通知称,“将要下发的事实确认及整改通知书基本是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作的,各机构要按照表格中的内容认真自查,整改验收是按照文件全部要求进行,而不仅仅是表格中勾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不需要解释存在的理由,原原本本按照文件要求整改。对于不存在而认定书中勾出的问题,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本次检查未发现的问题也要一并整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在群里提出,一并解答和讨论。”

此前,北京金融局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北京网贷平台所有排查工作将在3月底完成,对网贷平台完成排查之后,平台开始进行整改,金融局还会对平台的整改再进行验收。整改事项少的平台,整改时间可能需要1个月;整改事项多的平台,则没有明确时间。

针对风险准备金这一条新规定,上述网贷平台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估计这条规定会对很多平台造成麻烦。

所谓风险准备金模式,即P2P平台建立一个资金账户,从每笔借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放入该资金账户,当借款出现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会(有条件地)用该账户资金偿付投资人。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坏账损失,受到业内人士的大力赞赏。

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8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没有对风险准备金进行明确规定,但有分析人士表示,风险准备金违反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一条,因此,未来恐怕难以持续下去。

易观智库高级分析师李子川则认为,如果监管层真要禁止风险准备金,对平台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不过他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风险准备金都属于增信行为。“增信是指平台提供担保,若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专款)是客户资金,那么网贷平台不能算是提供增信服务,但如果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专款)是网贷平台的,那么涉嫌提供增信服务。”

李子川表示,按理说,风险计提应该存在,只要确定不为平台所用或归平台所有就好。现在是一些平台以计提备付的名义进行占有,这样也就没有了风险备偿的意义。

除了整改工作外,上半年地方监管部门也将陆续出台备案细则。2017年2月,厦门市、广东省已相继发布了备案登记管理细则。其中,《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广东地区存量P2P合规整改大限——4月30日,并设定实缴资本金5000万元的门槛。

一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北京市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管理细则将于近期出台。另外,上述北京金融局相关人士表示,上半年开始对网贷平台进行备案,在备案完成之后,当金融局积累足量的企业数据时,将推出对网贷平台的评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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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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