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贷备案登记细则相继落地 平台属地化管理更加严格

本报记者 钱箐旎

近日,厦门市金融办、广东省金融办相继出台地方网贷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等监管政策正陆续落地。

厦门市金融办于2月4日正式印发《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这也是全国首个出台的地方网贷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颁布了全国第一部地方网络借贷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厦门结合当地特色,建立了网贷平台风险预警平台,并规定网贷平台有义务将合同业务数据和资金流数据实时上传并匹配比对,以判断平台的风险状况。”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这种基于数据的监管时效性强,效率高,有助于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从而大幅度降低损失,推动行业合规有序发展。

在盈灿咨询研究员王海梅看来,厦门网贷备案登记暂行办法对新老平台的备案申请资质和流程作出详细说明,明确了网贷平台的备案门槛,预计大部分平台在现有情况下都需要整改。该暂行办法出台对网贷行业的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其他地区的备案登记办法制定提供了一定借鉴和参考。

2月13日,广东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继厦门之后,全国第二个区域网贷管理办法。“该备案实施细则与此前出台的相关监管办法一脉相承,基调是正面和严格的,可落地性极强。条款规定细致,比如备案需要走哪些流程,时间点的确定,需递交哪些资料,监管部门如何处置,甚至相应表格都以附件形式予以展示。”PPmoney理财CEO胡新说。

团贷网创始人兼CEO唐军表示,省级征求意见稿将网贷平台纳入征信体系,有助于降低借款人风险,对网贷机构是重大利好。他同时指出,征求意见稿规定统一由广东省金融办实行备案审核,统一了标准,消除了不同区域在准入门槛上尺度不一的差别,体现了监管的严谨性。“征求意见稿对平台属地化管理要求提高,明确表示注册地在外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广东设立公司总部,以期避免通过跨地区注册登记的形式逃避本地区的严格监管,这有利于打击异地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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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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