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共巨灾保险三年试点最后一年,继续为全体市民购买7亿巨灾保险

据宁波日报,近日,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7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2017年的公共巨灾保险项目、保险范围和保险对象等与2016年保持一致。

根据合同,宁波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城乡居民购买总保额7亿元的巨灾险。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宁波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实施两年多来,共启动大面积巨灾理赔4次,保险机构共向16.5万户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9515万元。其中,2016年,因第14号台风“莫兰蒂”和第17号台风“鲇鱼”造成洪涝灾害,保险机构共对28151户受灾家庭支付巨灾理赔款1593万元。

为推进巨灾理赔更加精准、高效,去年宁波市政府还出资600万元,资助保险机构引入现代测绘技术,在全国率先创新建设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2016年首期选取了鄞州、江北、奉化、余姚560个处于低洼地的行政村先行建设,入户测绘居民家庭32.5万户,在2016年台风灾害理赔中初步发挥了快速定损的作用。据悉,该系统今后还可以为政府部门开展灾害预报、灾情研判、救助实施、灾后评估等提供准确的量化依据。

宁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是宁波公共巨灾保险三年试点期的最后一年,将对三年试点工作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立足惠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公共巨灾保险,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公共巨灾保险在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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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31
宁波公共巨灾保险三年试点最后一年,继续为全体市民购买7亿巨灾保险
据宁波日报,近日,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7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根据合同,宁波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城乡居民购买总保额7亿元的巨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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