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消息,支付宝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打击电信诈骗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公告》称,从12月1日起,支付宝将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主要涉及支付账户管理、转账管理、POS机类管理方面。此举主要是为了响应央行261号文,宣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并针对主要面向电子支付的II类、III类账户规定明确的交易消费限额。
公告称,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规定保持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等。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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