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业务完整的周期一般为三年,目前各家消费金融机构都在探索初期,前期需要投入,亏损也属正常”。不过,对于苏宁这类的企业来说,消费金融除了本身的收入,分期的形式还能促进母公司的主营业务—苏宁云商的零售业务,可谓相辅相成。
11月11日讯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披露,苏宁消费金融公司不良率大于10.37%。
这个消息,引发了从业者和公众对消费贷款的极大关注。
10.37%?这个是什么概念?
苏宁每放出1000元的贷款,就有103.7元很大可能部分无法回收甚至完全无法回收。
那么,一般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良率怎样?
数据显示,国内首批4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中银、捷信、四川锦程等公司的不良率大约在2%-3.7%之间。
偶然间笔者翻到了2016年4月7日银监会网站发布的一篇消息,“苏宁消费金融公司2015年5月末成立以来…….开业7个月……不良贷款率始终低于1%。”
据此计算,9个月间,苏宁消费金融不良率从1%翻了10倍骤增至10.37%。
不过,关于上述数据,苏宁消费金融有自己的看法。
他们认为这个不良率数据是非法定数据,口径不一的动态数字没有任何意义。官方表示并不清楚记者数据是从哪里获得的,苏宁云商(002024,股吧)公布的三季度财报里并没有披露消费金融相关数据。
再看一组其他电商消费金融资产的不良率:
5月份京东金融披露,旗下消费金融产品“白条”不良率在1%左右。
ABS(资产证券化)评价报告显示,截至7月份,蚂蚁花呗不良率和逾期率分别为0.83%和2.62%。
相比较而言,苏宁金融10.37%的不良率确实会引发大讨论。
什么是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指的是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非银金融机构。
算上即将开业的长银,国内正规持牌的消费公司仅有18家。
虽然,这两年“消费金融”大家喊的很响亮,但要在公司名字加上“消费金融”这四个字并不容易,银监会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有着严格的规定,而未经批准的机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
像苏宁这样的非金融机构,仅第一条指标就能将一大票企业卡在门外。该指标为: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年营业收入超300亿的公司,在中国并不多。据“2016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显示,第424名企业的营收已经在300亿以下了。
可见做消费金融公司的门槛之高。
既然消费金融公司门槛这么高,那么它赚钱吗?
从整个行业来看,截至2014年末,消费金融公司实现净利润4.66亿元,累计客户135万户,不良资产率为1.56%,户均贷款余额2000元左右。
收入方面,根据银通智略的报告,通常情况下,消费金融业务的贷款利率平均为14%-18%。除贷款利息收益外,消费金融公司还通过拓展其他服务收入提高盈利能力。成本方面,消费金融的成本一般主要分为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
报告显示,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成本或可能低于5%;持牌系消费金融公司及大型电商的消费金融业务的资金成本端约为5%左右。非持牌系平台类资金成本相对较高,通常在7%-10%左右。
至于是否赚钱,下面来看几个现成的例子:
捷信消费金融(中国):2015年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约57亿元,净利润9.41亿元。
锦程消费金融:2012年开始盈利,2015年净利润6675.7万元。
兴业消费金融:2015年净利润4900万元。
中银消费金融:2014年、2015年,净利润分别为9064万元、1.35亿元。
说回苏宁消费金融,今年9月30日苏宁云商发布的增资公告透露了部分数据。
公告显示,苏宁消费金融公司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327.9万元,而净亏损近1.47亿元。
公告指出,苏宁消费金融公司在运营初期,为发展用户、提高品牌知名度,加大了推广投入,支出较大,带来阶段性的亏损。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三季度末,苏宁消费金融亏损扩大至约1.9亿元,不过这个数据已被苏宁消费金融否定。
有业内人士称:“消费金融业务完整的周期一般为三年,目前各家消费金融机构都在探索初期,前期需要投入,亏损也属正常”。
不过,对于苏宁这类的企业来说,消费金融除了本身的收入,分期的形式还能促进母公司的主营业务—苏宁云商的零售业务,可谓相辅相成。
但是,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苏宁消费金融全年指标为:贷款投放额130亿元、新增有效客户80万人、不良贷款率4.13%、贷款收益率9.78%。
苏宁消费金融前三季度贷款投放额、新增有效用户数等均未完成计划内目标。
这么看来,苏宁消费金融的压力,有点大。
附录:消费金融公司设立条件
金融机构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
(二)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四)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七)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八)满足住所地国家(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九)境外金融机构应当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或已设有分支机构,对中国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则需(一)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二)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十)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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