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两会已于3月3日下午3时在北京开幕。与前两年的两会一样,本届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政策风向和代表提案备受圈里人关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两会代表提案中,有哪些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信息值得我们关注呢?新金融Club小编为您精心收集,助您一文看透两会上的互联网金融。
【1】李克强总理两会报告定调: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在报告中,总理唯一一次提及互联网金融,称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报告同时说,“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加强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业内点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不是“互联网金融”,也不是“发展互联网金融”,而是“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被写进2016年两会报告,这意味着2016年将是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元年。
【2】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白鹤祥: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非常及时和必要
3月5日下午,在经济界别第36组的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白鹤祥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非常及时和必要。
他认为,目前很多p2p网络平台没有“牌照”和准入门槛,业务形式、经营范围边界模糊,客户资金安全缺乏有效保护,投资者保护机制缺失,网络和信息安全隐患较大。对此,白鹤祥建议,一要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经营监管和市场自律。二要加强行为风险监管,划定“安全港”。 三要完善资金存管机制,建立客户资金安全“防火墙”。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谢卫:互联网金融要实行牌照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谢卫今年再次提交了《关于高度重视“伪金融”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他指出,这两年来,一些“伪金融”活动随着金融创新浪潮沉渣泛起,借“创新”之名,让普通投资者真假难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对此他表示,对游离在灰色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要严格规范;涉嫌非法集资、自融、旁氏骗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要坚决取缔;要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实行牌照化管理。
【4】中国华融董事长赖小民:互联网金融监管: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应一视同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小民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企业的金融性质界定不明晰、现行金融管理制度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不相适应以及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频发等问题。
他建议,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引导、监管和规范,不能完全照搬传统金融管理的理念和规则,也没必要“另起炉灶”、“自立山头”,而是可以把互联网金融监管作为整体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切入点,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一视同仁。对此他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首先要从机构监管向行为监管转变,其次要从微观审慎向宏观审慎转变。
【5】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贺强:互联网金融不能搞大众创业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提交的一份名为《关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提案中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决不能在金融领域搞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与发展其他金融一样,必须要有一定的资质。”
他还表示,一行三会应该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订立有关的资质条件,并负责注册把关,严格实行持牌经营。“我们不可想象,随便几个人,花几万块钱,建一个网站,就可以搞互联网金融。更不能想象,一个高中生就可以随便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
【6】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主任骞芳莉:互联网金融要做小做广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主任骞芳莉代表建议:建立一个与央行平级,在三会之上的金融监管委员会;创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希望互联网金融和P2P平台回归服务小微和实体经济上,不要再做大做高。
---------------------------------------
早些时候,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董事长CEO们也对即将召开的两会“隔空”进言,从从业者的角度提出了一些看法: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监管层面要包容
我们进入这个行业六七年,我们与银行有很大不同,像银行放贷是拿企业前年、去年、今年的利润对比,我们看重项目的可行性及将来的价值,我们与银行互补彰显自己的价值。目前的监管还是相对保守的,比如出现问题,容易把这个行业管死,我们希望监管层面要包容,行业发展要有空间。
拍拍贷CEO张俊:网贷监管不能“饮鸩止渴”
网贷想要健康发展,规范化是必由之路,但监管上不能“饮鸩止渴”。网贷过去的草莽放养,虽然有一定弊端,但也有效促进了行业的竞争和创新,使我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网贷市场。急于整肃,只会导致“一管就死”的悲剧上演。而网贷和其他任何互联网金融行业一样,都需要适度监管、鼓励创新。
有利网CEO吴逸然:希望社会对互联网金融更包容
虽然行业负面消息不断,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它不仅弥补了传统金融的“盲点”,更是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起到为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快速输血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消费,它正在消费升级、经济结构转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希望整个社会对互金行业能更加包容些。
翼龙贷总经理赵洋:搞清业务规则规避平台跑路
从大的方面来说,对互联网金融来说,你只要搞清业务规则,钱从哪来,钱去哪了,就可以规避平台跑路等问题。有些监管事实上并不能防止跑路事件的发生。其实平台自身运营过程中,很多监管是无法做到的。
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出台具体规范条例
现在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是,政府的手太长了。我们希望摸索着进入资本市场,但在与监管层打交道的过程中,与券商合作,我们要不断地调整业务,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因为业务到底合不合规没有明确的说法,没有任何部门列出条例性的要求。我们希望有这方面具体的规范条例。
---------------------------------------
此外,在2016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各地方政府的两会也有不少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提案产生,下面新金融Club小编综合网络报道,为您盘点一些代表性观点。
上海:分类监管,将机构经营者纳入监管的“制度笼子”
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杨定华建议尽快制定P2P平台监管负面清单,明确政策法规红线,既对P2P平台予以适度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又为金融创新预留充裕空间,还提出要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
另外,杨定华还建议上海市金融办、经信委等部门积极研究制定P2P平台征信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予以统筹谋划,鼓励P2P行业自律和第三方监测评估。
上海市政协委员许珊燕建议,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并建立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对其经营进行事先、事中全程介入,针对其产品建立对应的分级监管和预警制度。而对于金融机构经营者应有特别管理制度,将其个人资产、信誉、行为,全部纳入监管的“制度笼子”。鉴于问题机构和产品大多有大范围、高强度广告宣传的行为,许珊燕还提出,要建立针对媒体发布未经审核虚假广告而产生不良后果追究法律责任的制度。
广东:建议禁止P2P网贷机构开发首付贷产品
广东省“两会”期间,广东省人大代表林娜表示,P2P网贷公司推出的“首付贷”等产品不利于楼市健康发展。她认为,不同于银行贷款,央行征信系统没有首付贷等产品的数据,这意味着购房者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时,银行对其是否已经申请了“首付贷”等产品不了解,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授信的风险。
林娜认为,“首付贷”类产品违背了央行和银监会对于房地产信贷相关政策的精神,使得监管机构对于房地产金融杠杆的控制变得无效。建议地方金融办应明令禁止P2P网贷机构开发“首付贷”等违背相关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产品。
浙江:暂行办法应明确平台退出机制
浙江省“两会”期间,浙江省人大代表王利建议,“暂行办法”要进一步明确平台的退出机制。一旦P2P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将变得迫在眉睫,这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浙江省政协委员李立新则建议,除了引入强制性行业自律,合理界定P2P平台的业务范围,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之外,还须禁止向出借人(投资者)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杜绝混业经营,严惩造假欺诈。
安徽:设立P2P预警系统 加强对可疑P2P平台巡查
安徽省“两会”期间,九三学社集体提案提出,要规范安徽P2P平台,严把准入,加强数据分析,设立预警系统,实施网络借贷平台制度。巡查一些“可疑”平台,将P2P行业中最令人担心的“跑路”等违规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内容综合整理自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华夏时报、零壹财经等,新金融Club小编在此鸣谢!)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马云现身支付宝20周年纪念日:AI将改变一切,但不意味着决定一切
- 万事达卡推出反欺诈AI模型 金融科技拥抱生成式AI
- OpenAI创始人的世界币悬了?高调收集虹膜数据引来欧洲监管调查
- 华为孟晚舟最新演讲:长风万里鹏正举,勇立潮头智为先
- 华为全球智慧金融峰会2023在上海开幕 携手共建数智金融未来
- 移动支付发展超预期:2022年交易额1.3万亿美元 注册账户16亿
- 定位“敏捷的财务收支管理平台”,合思品牌升级发布会上释放了哪些信号?
- 分贝通商旅+费控+支付一体化战略发布,一个平台管理企业所有费用支出
- IMF经济学家:加密资产背后的技术可以改善支付,增进公益
- 2022年加密货币“杀猪盘”涉案金额超20亿美元 英国银行业祭出限额措施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