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金融科技监管问题,国外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全球范围内,金融科技的监管正呈现出两个趋势:一是加强监测管控以防范风险,二是推行沙箱监管机制以鼓励创新。

过去几年,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支付、跨境汇款、网络借贷、银行保险、证券资管等领域,在全球范围内改变着金融行业的样貌。在促进金融业发展、加强金融普惠性、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金融科技也给各国的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全带来一定挑战。同时金融科技正在模糊国际资金的流动边界,多种新数字资产的出现可能会加快全球经济的多极化,跨境问题的处理也会越来越重要。

2018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发布《巴厘金融科技议程》(下称《议程》),指出金融科技可能带来法律监管、货币金融体系及国际监管合作等方面的挑战。

如何既推动其发挥益处,又妥善应对可能的问题?如何既能控制风险,又能鼓励创新?各国政府都在进行相应的探索。

2018年3月,英国财政部发布《金融科技发展战略》,宣布了一系列全面举措,旨在解决金融科技领域所面临的挑战。墨西哥通过了《金融科技法》,该法以金融稳定为首要目标,厘定了金融科技机构的服务属性、业务边界等。美国财政部则在2018年7月发布《创造经济机会的金融体系:非银金融、金融科技和创新》报告,提出了80余条建议,内容涉及金融监管体系改革、金融科技业态监管、监管沙箱和监管科技等等。

一致性监管

新的金融产品和活动不断涌现,调整监管方法的问题摆在了监管部门的面前。

经过一段时期的跟踪观察与分析总结,国际上对金融科技的潜在风险逐渐达成共识。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认为,金融科技的风险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微观方面包括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杠杆风险、期限错配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宏观方面包括传染性、过度波动等。

可以预见,随着驱动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风险防控作为金融科技行业生命线的地位将更加突出。

注重风险防控、保障金融健康是各国发展金融科技的共性做法。《议程》指出,需要补充现有监管方法,找出可能威胁金融稳定或造成过度监管套利的市场失灵及外部性问题;对新型业务和创新商业模式的监管应与其风险相称,在缓解风险的同时支持创新;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工具,从而跟上市场的发展等。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趋向于对金融科技和传统金融进行一致性监管。比如,2018年7月,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宣布接受从事银行业务的非存款金融科技公司的银行牌照申请,获得牌照的金融科技公司需要满足与同类银行一致的标准。欧盟委员会明确提出建立清晰一致的牌照监管制度,指出未来将要做的工作包括:澄清各项服务适用的欧盟立法框架,为各国监管部门提供指引以确保制度更加一致。

科技用于监管

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都在规范新兴技术的合理应用,对技术应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探测进行及时监测与预警,以便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做好新兴技术的前瞻研究,加快发展和有效运用监管科技已是监管部门的题中之义。

随着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金融产品创新的周期越来越短,覆盖大范围人群的能力越来越强,相应风险的积累程度和传播速度也被放大,对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英国起步较早。自2016年起,英格兰银行便与各类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进行了机器学习、数据分析、区块链和网络安全等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概念验证,探索多项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英国政府与行业合作,探索金融科技的应用场景,评估金融科技的收益与风险。2018年2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下称“FCA”)发布《关于利用技术实现更加智能的监管报送的意见征询报告》,计划探索将监管规则翻译成机器语言命令,对于机构数据库进行自动访问,实现实时监测。

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带来金融监管数字化、自动化和实时化升级,监管部门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监管体系,探索监管政策和合规要求的代码化,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行业自律组织技术可帮助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建设常态化金融科技风险监测机制,也已成为各国在平衡创新与风险方面较为普遍的做法。英国在确定由FCA负责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监管之前,从业机构就分别成立了对应的自律组织。新加坡、日本、俄罗斯、卢森堡等也都相继成立了金融科技协会。

“沙箱”推动创新

各国普遍致力于建立兼具适应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沙箱监管因此成为热词。

2016年5月,FCA推出沙箱监管计划,在有限的客户数量、时间等范围内,允许参与的金融科技企业对新产品或新服务进行测试。使企业有机会了解消费者对不同定价策略、传播渠道、商业模式和新技术的接受程度,企业可以基于收到的反馈信息对其商业模式进行持续评估和改进。同时,FCA采取适当控制措施,以尽量避免伤害消费者权益。

2017年10月,FCA对监管沙箱计划启动实施以来的进展进行了阶段性总结。第一批参与企业中,75%已经成功完成测试;参与并完成测试的企业中,约有90%会继续向更大的市场推广。监管沙箱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监管框架、加速产品进入市场和减少外部合规咨询费用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2018年3月,欧盟13个成员国建立“金融科技促进者”的监管沙箱,使初创公司能够更快地进入市场,更好地了解规则和监管期望。

监管沙箱推出不久,便受到国际上的广泛关注。继英国之后,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陆续探索建立监管沙箱,引导金融科技规范有序发展。美国财政部也建议设立监管沙箱。

监管沙箱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为金融科技创新留出容错、试错的空间,将有利于降低运营和合规成本、提高市场竞争性,促进创新,最终提升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普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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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解决金融科技监管问题,国外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金融科技的风险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微观方面包括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杠杆风险、期限错配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宏观方面包括传染性、过度波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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