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新政即将正式实施,你们真的get到点了么?

临近4月份,广州的医保新政即将走完过渡期正式实施,虽然新政的规则已经出来,但是流传的版本还是有很多。

昨天下午,小编的同事看到网上一则“4月1日之后,只定点大医院看病不报销”的消息,吓了一大跳,不等下班就急急去社区医院询问这件事情了。

“听说,4月1日不定点就不能报销?”

“不是,不定点小医院,在大医院就不能按新政比例报销。”

“是不是4月1日之后就不能绑定了?”

“不是,只要是去大医院看病之前,先去选择定点小医院就行了 。”

虽然工作人员回复的简单粗暴,但是小编朋友也大概知道了,不是网上流传的那个说法。那么,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实施时间:4月1日起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广州市职工医保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过渡措施”,过渡期内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普通门诊选点操作按原政策执行。

2015年4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新制度将正式实施。

实施对象:职工医保参保人

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是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即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

具体政策内容:

对于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说,参保人员应当先在本市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即“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选定“小点”后,才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即“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

对于目前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来说,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即可享受45%的报销待遇,且在选定“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

参保人未来若需变更“大点”,需要先选定“小点”后,才可以改“大点”。

新政优惠:从“小”到“大”报销多

新政实施之后,办理好“小点”和“大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小点”社区医院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

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其他“大点”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较不经社区医院首诊和转诊,直接去“大点”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增加了10%。

新政使用攻略:

1、有病先去“小点”

感冒咳嗽等小病先去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医保报销比例80%。

2、大病要转诊

小医院首诊再转诊到大医院,报销比例提升至55%,比参保人直接去大医院门诊报销45%增加10%。

新的转诊机制是有社区医生直接在电脑上进行系统操作,可以转到选定定点医院或者无需选点的专科医院。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转诊有时间限制。基层医生的单次转诊3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患者在大医院中无论进行多少次门诊治疗,均可享受55%的医保报销。当然,前提是300元的职工医保月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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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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