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 欧阳剑环
多位专家12日在“第十四届中国企业发展论坛2017中国金融科技创新峰会暨新一代互联网(IPV9)发展会议”上表示,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力度,应突破原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要保证风险可控。
“金融科技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其所固有的去中心化、低进入门槛和高效便捷等特点也带来特定风险。由此深刻地推动着金融监管体系和范畴变革。”中国企业联合会原执行副会长冯并说,“一行三会”体系在变革,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正快速推进。监管本身的科技运用也在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郭宏彬认为,金融科技水平提高对监管能力、监管水平及监管手段运用提出挑战,监管层面应有相应的监管科技。
郭宏彬说,从金融科技对监管产生的影响看,监管目标仍是要考虑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金融风险控制及秩序稳定问题。
郭宏彬认为,目前金融科技大致分成四类,即互联网移动支付、网络融资、智能金融理财、区块链技术。其中,互联网支付和网络公司可被纳入传统金融监管体系。智能资管稍微超前。区块链技术在各国认可度不一样,需通过国际合作进行监管。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万事达卡推出反欺诈AI模型 金融科技拥抱生成式AI
- OpenAI创始人的世界币悬了?高调收集虹膜数据引来欧洲监管调查
- 华为孟晚舟最新演讲:长风万里鹏正举,勇立潮头智为先
- 华为全球智慧金融峰会2023在上海开幕 携手共建数智金融未来
- 移动支付发展超预期:2022年交易额1.3万亿美元 注册账户16亿
- 定位“敏捷的财务收支管理平台”,合思品牌升级发布会上释放了哪些信号?
- 分贝通商旅+费控+支付一体化战略发布,一个平台管理企业所有费用支出
- IMF经济学家:加密资产背后的技术可以改善支付,增进公益
- 2022年加密货币“杀猪盘”涉案金额超20亿美元 英国银行业祭出限额措施
-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远离各类不良校园贷】风险提示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