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趣店、拍拍贷等互联网现金借贷平台赴美上市引发的“全民论战”,将现金贷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由最初的普惠金融、长尾消费贷,到如今的“吸血鬼”“高利贷”,现金贷的命运可谓大起大落。
诟病者认为,普惠金融的本质是把钱借给适当的人,现金贷的用户应该是借钱解燃眉之急的中低层收入人群,而非用于过度消费或者不良用途的中低层收入群体。无论是近两年出现的校园贷裸条事件,还是暴力催收导致的人命案,无不说明,“变味”的长尾消费贷已严重偏离普惠金融和消费金融的发展初心。
而一场关于整顿现金贷的监管风暴也呼之欲出。近日,有消息称,由央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新规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除了36%利率上限和禁止暴力催收外,此次监管可能还将从资金、牌照等多方面严控“现金贷”。
解密“现金贷”
“只需要填一个手机号就可以借款20万元”、“零抵押零担保,可贷10万元至500万元”、“现金借款,三分钟申请,一小时到账”……如今,现金贷的宣传广告语随处可见。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金贷是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简称,指小额、短期、不限用途的现金借贷,具有方便灵活的借款与还款方式,以及实时审批、快速到账的特性。
现金贷实际上是消费信贷的一种,是无场景的消费信贷。最开始,这种方式主要在线下进行,比如早期由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然而信用卡审核条件严格,覆盖人群极其有限,这就为线上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了机会。
“从服务效率及用户体验来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确是一种创新。然而,任何创新都自带负面特性,且随着时间推移,创新的负面性会愈发凸显。事实上,现金贷正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结下的苦果,而这一苦果早在2014年就开始发育生长。”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表示,2014年,当电商平台如火如荼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时,市面上开始出现一大批分期平台。这些分期平台以惊人的速度实现了发展壮大。与此同时,在电商平台与分期平台的相互竞争中,“互联网消费金融”变成了通俗的“互联网消费贷”,不久之后,“互联网消费贷”又衍变为“现金贷”。
据了解,现金贷平台的商业模式为:通过线上平台,向无信用卡人群发放短期、小额贷款,并收取利息和手续费。
有数据显示,使用现金贷的人群中,23~40岁人群占了73.7%,38.5%为低消费人群,商务白领仅占8.3%,月收入1万元以下人群占比93.5%。
“现金贷的特点主要是额度不高,贷款周期也非常短,一般几天到一个月不等,借款到期利息也仅有几十元,对于缺少金融知识的借款人来说,几十元的利息可以接受,但换算成年化利率,现金贷的利息则是几倍甚至十几倍于本金。我国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划定的红线,要求借款年化利率不能超过36%,而目前一些现金贷的实际利率远超过这个要求,只不过大多以手续费的形式展现给借款人。”一位网贷平台高管这样告诉记者。
虽然监管层没有对现金贷进行明确定义,但对其业务特征已经有清晰描述:2017年4月全国网贷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中,明确现金贷具有平台利率畸高、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无抵押、期限短、依靠暴利覆盖风险、暴力催收的特征。
那么,现金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哪里呢?
据知情人士透露,除互联网巨头旗下现金贷来源于其金融业务板块资金,一般而言,P2P借贷平台的资金端是投资人的理财资金。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仅P2P领域便有超过30家平台推出现金贷相关产品。
另外则是银行等机构。垂直平台主要依靠银行、信托等机构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比如趣店招股书显示:其机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其他机构。
除此之外,ABS(资产证券化)也逐渐成为现金贷平台融资的一大来源。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统计显示,截至9月30日,在交易所发行的现金贷ABS达16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倍。同时,场外发行的现金贷ABS规模也在高速增长。
如何正本清源
现金贷火爆背后的监管套利、利率畸高、风控缺失、暴力催收等风险及衍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警惕。
近日,央行网站刊登了行长周小川署名文章《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直指金融乱象。文章指出,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利用监管空白或缺陷“打擦边球”,套利行为严重。理财业务多层嵌套,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存在隐性刚性兑付,责权利扭曲。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快速发展,部分实业企业热衷投资金融业,通过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赚快钱。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多发,交易场所乱批滥设,极易诱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
十九大期间,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开放日上表示,今后整个金融监管的趋势会越来越严,严格执行法律、严格执行法规、严格执行纪律。
“当前,‘变味’的长尾消费贷,已成为捆绑在长尾人群身上的‘枷锁’,成为吸附在基层社会身上的‘虱子’,迫切需要监管出手消除。”何飞坦言。
对于现金贷乱象,何飞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规范。
首先,要针对消费贷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法行为,采用各个击破的监管思路。一方面,要对单个平台的获客方式、风险控制、资金来源以及场景拓展进行深入排查,尤其要对平台放贷资金来源进行重点监测。另一方面,要对消费贷生态链中的各个主体,包括消费贷平台本身、互联网巨头等导流平台、个人征信试点机构、第三方催收机构、第三方数据提供商等进行合法性排查,严厉打击利益勾结及非法利益输送。
其次,要统一监管标准,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对所有从业主体实施穿透式监管,不给任何非法平台留空子。与此同时,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包括准入监管与过程管理、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联合监管与协调监管以及直接监管等。
再次,要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应充分借鉴国外监管经验,通过立法实现长治久安。在具体立法过程中,建议着重考虑准入标准、持牌经营、利率上限(含手续费)设定、贷款用途限定、平台退出方式等。
引导正规金融机构进场
除规范现有的现金贷平台外,有专家建议,引导正规金融机构进场,开展现金贷与普惠金融业务,更好地服务长尾人群也是当务之急。
“中国目前的消费信贷市场大部分投入是房贷和汽车贷款,剩下的小部分,如教育、旅游等,一般商业银行也会提供服务,比如银行发放的具有分期付款功能信用卡等。弱势金融群体尚无法享受到正规金融服务。”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表示。
因此,李虹含建议,在市场潜力无限大、普惠金融还需完善的大背景下,银行可以丰富产品线及业务模式,利用银行自身的优势,将信用卡、个人信贷类产品的门槛放低,补充普惠金融体系,扩大自身收入来源。
“诸多资金雄厚、意欲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借助新型金融科技机构的大数据,了解客户整体金融行为,对用户的行为、偏好、习惯进行刻画,对用户的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通过模型的方式进行科学计量。”李虹含说。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长期落后于信贷发展,导致用户日益增长的消费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给不法平台留了空隙、钻了空子。因此,监管层要联合公共部门、正规金融机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大型互联网平台、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大型数据公司等,共同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及市场化征信体系建设,以支撑消费信贷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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