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已满一年,作为合规的重头戏——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备案登记、资产合规进行如何了?
零壹数据统计,截至8月23日,全国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共386家,占1520家正常运营平台比重仅25.4%;而作为暂行办法三大"指引"之一的"信披指引"仍未下发,业务信披标准不一;资产合规方面,监管持续加码,地方监管部门禁"净值标"、禁"集合标",不一而足;全国1520家网贷平台,尚无一家获得备案……
各政策时间安排情况
互金整治于2016年4月中旬启动,8月24日网贷监管细则下发,互金整治方案和监管细则两份文件均给出了网贷行业整改时间表。2017年8月24日,网贷监管办法出台一年之际,网贷行业整改并不理想,此间,包括备案指引、资金存管指引等政策的出台曾多次"跳票"。网贷监管政策落实情况零壹财经制表,数据来自公开信息在监管的实际操作中,资金存管、备案登记与互金存管三者是相辅相成的。根据备案登记指引要求,存续网贷平台须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通过后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以及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资金存管、备案登记和信息披露是网贷平台合规三大要点。网贷监管细则以12个月作为整改期限,到今年8月24日,大限已到,但当下资金存管进度仅完成25.4%,尚有1000多家网贷平台未上线资金存管。
备案登记方面,公开可查的信息显示,全国尚无一家通过地方金融局备案登记,广西两家网贷平台被曝出8月4日、8月8日获广西贵港金融办备案通过后引起大量关注,但随后两家平台的备案被撤销。
20万、100万是网贷监管细则要求的借款人在单一平台借款余额的上限。据零壹数据估计,截至2017年8月24日,P2P网贷贷款余额约1.28万亿,其中单一主体(不区分企业和个人)在单一平台待还本金超过100万的资金总额4600亿元左右,占比接近36%。考虑到存在借款人跨平台融资的可能性,实际“超限”程度更高。
信息披露也是网贷监管细则要求整改的内容之一,在由银监会主导制定的网贷信息披露指引尚未出台前,行业信息披露呈现标准不一、口径混乱的形态。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导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登记服务平台,目前覆盖的平台仅有76家。
从合规进展来看,备案登记因为涉及到整改延期,其进度相应受到牵制。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进程缓慢,同时因为资金存管安排在备案登记通过后对接,也受备案登记和互金整改进度的影响,整改期内的行业风险仍将受此影响。
原因解析:新增风险、协调与衔接缓慢致整治延期
2016年10月份,"老文件新公布"——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系列文件时,业内解读互金整治已遇到阻力、困难。北大金融法教授彭冰在当时的解读文章中称,"此时公之于众,除了要符合法治要求、公开化和透明化目的外,还有另一层涵义,这就是要安抚公众和教育投资者。"
这种情况在2017年6月时得到了验证。央行等十七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将互金整治最后时限延迟至2018年6月。
整改延期至2018年6月,与《办法》12个月整改期限如何配套,《方案》和《办法》均对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合格投资人制度提出了要求。由于二者期限不一,在时间结点上如何安排,还需进一步明确。
北京网贷协会合规委员会成员、华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宇锋告诉零壹财经,互金整改期限延长,或有几大原因:
一是互金整改涉及监管部门众多,如银监部门、网信部门、工商等部门的衔接,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出现的行业,涉及各部门对行业、平台模式的认知和学习、合作,这导致立法和监管政策的滞后性;
二是第三方服务机构进入缓慢,许多市场服务机构如存管银行此前观望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进入,当下不少大的银行仍在观望中;
第三是平台本身很多平台存量消化需要时间。此外,由于新的业态、新的风险的出现,使得监管也出现了增量,如4月10日,银监会将"现金贷"的纳入互金专项整治,周期相应延长。
北上广深整改进展不一
互金整治延迟验收,在实施行动中已见端倪。
在原定的3月底完成整改验收近两个月后,深圳市于今年5月底针对部分企业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调查表和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
北京方面,自今年2月中、下旬开始,北京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对北京地区网贷平台发出《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在4月底的北京网贷协会的一次工作会议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表示,P2P网贷整改的平台备案的启动时间,有可能延后一段时间。7月7日,北京就备案登记指引征求意见,目前正式稿尚未出台。
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下发《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此前厦门、广东、上海三份相关备案登记办法相比较,深圳首次设立了备案登记八项门槛、明确了备案后六条红线,监管进一步严格。
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地区6月1日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在办法发布后6个月内完成资金存管,这意味着,即使其办法正式稿在9月份出台,资金存管期限至少延迟至2018年3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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