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家谈共享电单车:中国电动车标准存缺陷 贸然共享或带来安全隐患)
7号电单车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共享单车界,有句话叫做“留给创业者的颜色不多了”。从一开始的小橙车、小黄车,到后来加入的蓝、绿、青、红,能用的流行颜色差不多被用了个遍。在共享自行车火爆的同时,一些创业公司开始进入细分领域,发力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内习惯称“共享电单车”。
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除了共享单车之外,共享电单车逐渐出现在街头,以满足人们2到10公里之内的出行需求。不过,速度快又没有保护的超规电单车,还是道路事故的一大“元凶”。当共享经济遇上电动自行车,城市管理部门究竟该怎么管?
近日,北京、杭州出台关于共享单车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明确表示暂不发展共享电单车,而南京的草案却将电单车纳入发展规划。共享电单车,将何去何从?
在共享单车大热之际,不少企业“另辟蹊径”,开始发力共享电单车,以弥补普通共享单车远途出行的不足。7号电单车、享骑、电斑马、小蜜等不同名号的电单车开始在城市中出现,但对于这样的新生事物,各地市民反响不一。
家住上海的小汪由于上班地点距离地铁站有一段距离,自去年共享单车出现时,就成了第一批“尝鲜者”,但是最近共享电单车的出现,给经常需要远距离通勤的他,一个新的选择。“如果说骑行超过15分钟,或者要过苏州河比较陡的线路,肯定会骑电动车。如果在15分钟以内,还是偏向于共享单车。”
但是北京的赵女士却认为,速度更快的电单车“到处乱窜”,影响了自行车和机动车驾驶者,电单车再一“共享”,会让道路更加混乱。“电动车太快,很容易发生事故。”
谈到电动自行车,各家企业都无法绕过1999年出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必须配有脚踏板等。距离我们身边能看到的电动自行车,甚至像机动车一样的电单车相距很远。
在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看来,1999年制定的电动标准已经跟不上目前的实际需求,但实际操作中还要用18年前的规定管理,明显脱节。“199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年产量不到一万台,而现在已经达到年产大概3500万台。”
目前,1999年制定的标准仍然是电动自行车唯一参考项,北京、杭州、上海近日发布的共享单车征求意见稿中都明确表明,暂不发展共享电单车,而南京的征求意见稿中,却把电单车放在了和共享单车平等的地位上。
对于目前各市的征求意见稿草案,主要在上海运营的享骑出行公关负责人钱赟表示,他们的车子符合国标,并给每台车子都上了当地牌照,相较于市民大量拥有的非国标车,他们的电单车“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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