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融时报
3月24日讯,金融科技(FinTech)的兴起,让人们继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之后,对技术改变金融产生了新的希望。如何避免让金融科技的重蹈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覆辙,是每个希望未来在这个领域大展拳脚的人最关心的问题。
“金融科技(FinTech):科技,还是金融?”这场分论坛是本届博鳌第一批分论坛。在论坛开始前半小时,申请参会者便在门外排起长队。这么多参会者,自然不光是为了听业界的“探路者”们描绘技术与金融结合的美妙前景。
所以嘉宾们除了畅谈技术对传统金融的颠覆、大数据对金融科技的意义,自然也谈到了金融科技的负面以及对监管的新挑战。
数据的风险
任何技术都会有其负面影响,对技术和数据的绝对信任会带来不可知的风险。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认为,在金融中对新的技术的应用要一步一步来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太相信模型或数据会带来一定风险。
新加坡P2P创业企业Funding Societies联合创始人Kelvin TEO从小型创业企业的角度,表达了对隐私和数据保存的担忧。据他介绍,Funding Societies虽然在东南亚运作了两三年,但规模比中国的很多P2P平台小很多。在短短一年内,受到很多来自俄罗斯等国家的黑客的进攻。“我们这种小的P2P公司都会收到攻击,何况大的P2P公司呢?随着运用数据对于一个人的审核,我觉得隐私以及数据的保存变得越来越重要。”他说道。
中国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同样关注数据的风险,他认为,在新技术并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时候,风险也是显然存在的。比如大数据,在数据是否充分,以及数据质量是否到位都不确定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也不一定非常准确。
监管制度应该因时而变
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认为,金融科技在提升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其两面性。在金融科技场景下,整个金融的资金的流量和流速有显著的提升,但是一旦处理得不好,它所带来的损失也是瞬间的,也就是资金来得快,损失得也会同样快。科技的发展不会阻止金融风险的发生,所以这方面风险的意识不可忽略。
面对以上种种显性和隐性风险,如何对金融科技这样的新事物进行监管,对监管方来讲也是一大难题。对此马蔚华认为,监管必然是落后于实践的,因为在总结商业银行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将监管制度提炼出来,不可能先设计一个制度在那里,约束新生事物的发展。制度应该因时而变,现在金融科技金融的发展,已经完全突破了过去分业管一的制度约束和设计。因此修改商业银行法是势在必行的,监管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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