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瀚德金融科技研究院 杨望
3月23日讯,在我国经济转型期,共享金融已来到时代的风口,在不久的未来,将成为我国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动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助力实体经济业态的创新与变革。
从分享经济到共享金融
传统的分享经济可以分为西方分享经济和马克思主义分享经济。二者的区别在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从社会制度变革的角度,而西方经济学是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探讨分享经济的可能性。
早在1867年,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就在《资本论》中提出了分享经济的理念:“在那里,人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她们许多个人劳动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然而,这种经济关系需要以丰富的物质基础和个人的全面发展为条件,才能消除利益独占思想的束缚,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体能够达到这个高度,因此,这仍然是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理想。但我们已可以感受到其中隐含的分享经济理念。
20世纪80年代,马丁·威茨曼(Martin Lawrence Weitzman)于《分享经济》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分享经济问题。针对困扰西方几个世纪的滞涨难题,威茨曼认为其中的病因是现存的薪酬制度。这一难题可以通过工资模式转变为分享制,使单位劳动成本随雇用量上升而下降,企业利润增大,形成超额用工需求。因此,“分享经济具有内在的三面锋刃,可以用来对付失业、生产停滞和价格上涨趋势”(Weitzman,1983)。后来,随着理论体系的完善,分享经济的内涵逐渐从劳动领域扩展到生产、消费领域,分享的对象也从收入扩展到利润、价值、资源等内容,但在协同共生的本质上,它们与威茨曼的理论是一脉相承的。
由上不难得知,分享经济来源于希望通过建立一种新的利益共享制度,消除传统经济模式中存在的利益矛盾,这与金融的本质——实现资源在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的有效配置是相契合的。
进入21世纪,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共享经济”逐渐为人们所熟悉。共享经济就是通过互联网这一有效渠道,将闲置资源以极低的成本进行点对点的使用权交换。共享经济与分享经济不同,在传统的分享经济中,参与主体的地位是有差异的,而共享经济中参与主体地位平等、信息对称、互助互利。
共享经济又称作点对点经济,最早起源于美国,随着Airbnb、Uber的崛起,共享经济的这一概念和价值迅速得到广泛认可,成为一种创新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的概念最早起源于马库斯·菲尔逊(Marcus Felson)和乔·思帕斯(Joe L. Spaeth)的论文——《社区结构和协作消费》。该论文对汽车共享进行了研究,发现闲置资源可以通过使用权的“共享”来实现有效配置。2011年,萨拉·霍洛维茨(Sara Horowitz)在《共享经济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中提出“共享经济”一词,引起人们热议,同年,美国《时代周刊》将共享经济列入“将改变世界的十大想法”。目前学者普遍认为,共享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生产消费模式和企业运营模式。
共享金融是以共享经济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其背景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传统经济深受打击,增长缓慢。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消费模式已无法满足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公众福利的提升,面临经济转型的迫切需求。
金融作为一国经济“皇冠上的明珠”,同样面临时代的挑战。近年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矛盾进一步显现,由于传统金融体系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金融需求,金融脱媒现象、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凸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共享金融理论的提出为金融的自我完善和创新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
互联网、区块链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是共享金融发展的动力和基础,科技金融是共享金融的实现途径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科技金融不能代替传统金融的作用,其目的是要更好地服务于传统金融容易忽视的角落:小微企业、个人投资者、中小创业者等。
共享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概念,在这方面的理论实践才刚刚起步。姚余栋、杨涛两位博士主编的《共享金融 金融新业态》一书,首次在我国提出了共享金融的概念,并从理论、实践、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系统地对共享金融进行了全面的解析。毋庸置疑,未来,共享金融将在我国大有可为。
共享金融的创新应用
基础设施与共享金融
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是连接整个共享金融体系的桥梁。主要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
其中,支付体系和信用体系的构建是完善共享金融基础设施的关键。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是典型的共享金融基础设施。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地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应用系统。
然而,该系统尚属于银行业内部的支付清算平台,不具备开放的特征。基于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2009年1月,比特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它不依靠某个特定机构发行,而是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使用整个点对点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如果使用同一中央机构认证,一旦出现某个断点,系统的脆弱性就会显现,但是比特币借助区块链技术解决了这一问题,每一笔交易都由大量分散的计算机网络认证,安全性大大增加。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数字货币研讨会提出,法定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在支付、信用体系等基础设施层面将会发挥巨大作用。虽然新技术在基础设施的应用未来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们对众筹、P2P网络借贷等共享金融模式的认知方式。
此外,信用体系的共享也产生了新的形式。例如,芝麻信用是蚂蚁金服旗下独立的第三方征信机构,通过云计算、机器学习等技术客观呈现个人的信用状况,优势在于从用户的身份特征、行为偏好、信用历史、履约能力和人脉关系等多维度采集信用数据,从而覆盖了没有信贷历史、传统征信无法覆盖的人群,有利于推动信息的共享。随着互联网逐渐深度渗透人们的生活,这种新型征信方式将有效地传播共享金融机制,成为传统征信的有效补充。
银证保与共享金融
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一类是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金融服务。虽然运行主体不同,但它们的最终发展方向都是共享金融。众所周知,传统金融正面临去中介化趋势的挑战。由于互联网金融在信息传导、资源配置、交易成本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对银行、证券、保险等形成的传统金融体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从很大程度上削弱甚至切断了银行等与中小客户的联系,特别地,对银行的信贷业务造成挤出效应。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在2012年曾预言“以脸谱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将影响银行将来的生存”。仅仅一年后,预言便成真了。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传统金融业不得不主动接受共享思维以维持核心竞争力。我国银证保行业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业务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原因是在当前体制下,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些行业长期处于较严格的监管下,创新能力不足。未来,银证保必将继续围绕共享金融思路,与互联网金融共建我国的新型金融体系。
互联网平台与共享金融
平台金融是最能体现共享金融模式的载体,其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自2013年开始,互联网金融平台蓬勃发展,其中以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最为迅猛。由于借贷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理论上可以通过共同分享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更快地找到具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众筹也是平台金融的典型模式之一。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关于创业项目、艺术家或个人的创意项目,面向网友募集资金。目前的众筹平台主要有债权众筹、股权众筹、捐赠众筹、回报众筹。截至2016年6月,全国共有正常运营众筹平台370家,其中上半年新增平台163家;在筹集资金层面,全国众筹行业历史累计成功筹资金额超218亿元。
平台金融存在轻量化、碎片化、即时性的理财属性,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的优势,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更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不难看出,基础设施、银证保领域和平台金融是共享金融的沃土,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此相应,监管政策也应进一步完善,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共享金融普及未来可期
我国作为新兴经济体,早已有“共享”的基因。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体现了未来经济的转型方向。随着我国进入改革深水区,面临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的压力,经济结构失衡、金融资源错配、小微企业贷款难、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共享金融可以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优化服务业等提供新的战略思路。
从政策层面来看,共享金融模式将迎来发展良机。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互联网+”普惠金融,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同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对监管监测方面的具体要求。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国家对平台金融发展的持续高度关注以及整治互联网金融秩序的决心。
从供给层面来看,共享金融模式的发展具备稳固的市场基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储蓄率规模逐年攀升,近年来已高达50%,远远高于20%的世界平均水平,表明我国潜在投资需求巨大,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现有投资渠道的开放还跟不上投资需求的增长,且现有投资回报难以达到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另外,庞大的网民数量和移动终端用户使得共享金融具有了得天独厚的用户基础。
从需求层面来看,共享金融未来的覆盖面将更广泛、更深入。我国小微企业面临大量的融资需求,其融资难的根源不仅在于融资渠道少,更重要的是缺乏符合其信贷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如果说大型银行和金融机构是提供资金的“大动脉”,那么互联网金融就是“毛细血管”,能够渗透到传统金融容易忽视的地方。
目前,互联网金融规模不断增长,据艾瑞咨询《2015年中国发展格局研究报告》显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网络理财及信贷用户规模将增加到6亿人和2.2亿人左右。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民众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接受能力将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格局也将趋于成熟,朝着共享金融的方向不断迈进。
在我国经济转型期,共享金融已来到时代的风口。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共享金融将成为我国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动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助力实体经济业态的创新与变革。
(文/杨 望 肖子琛 樊旼旼,原刊于《当代金融家》2016年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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