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将加快自行车停车点划定和共享单车停放管理)
成都共享单车停放点,刘陈平摄。(资料图)
3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鼓励共享单车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试行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已正式发布,《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停放
将加快自行车停车点位划定工作
发布会上,成都市交委主任刘兵透露,共享单车从2016年11月16日开始落地成都,在至今108天里,成都中心城区的投放总量已达到32万辆左右,累计服务超过3000万人次,日均使用4次左右。
《意见》明确,共享单车属于自行车分时租赁的企业经营活动,是市场行为。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承担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政府承担监督责任,更好发挥服务监管职能,依法进行规范引导。
针对广泛关注的共享单车停放的问题,《意见》透露,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将加快自行车停车点位划定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保持停放区域内干净、整洁,维护好自行车停放秩序。
>>管理
市民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将被追责
在共享单车的管理上,《意见》明确,共享单车的运营企业应自觉接受其服务机构所在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车辆要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对于共享单车的使用者而言,《意见》指出市民应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共财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在职能职责的分工上,《意见》指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罚。
>>经营
企业应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对于共享单车的经营行为,《意见》指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但要注重保护使用者隐私,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同时,运营企业应当针对使用者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及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大对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运营企业应按政府服务监管要求,将运营车辆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直接接入政府制定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重点推荐
更多精彩资讯请点击 网易股票 >机构看盘
- 3224点是多空分水岭 后市应该这样操作
- 本轮周期股行情接近尾声 商品高点即将出现!
视频解盘
- 【财经24小时】上方压力大 大盘今日延续调整?
- 【股市问答】3224点附近止跌大盘还有反弹机会
牛人论股
- 持续性热点减少 指数考验3200点支撑
- 市场调整向纵深 适量布局右侧异动股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特斯拉CEO马斯克身家暴涨,稳居全球首富宝座
- 阿里巴巴拟发行 26.5 亿美元和 170 亿人民币债券
- 腾讯音乐Q3持续稳健增长:总收入70.2亿元,付费用户数1.19亿
- 苹果Q4营收949亿美元同比增6%,在华营收微降
- 三星电子Q3营收79万亿韩元,营业利润受一次性成本影响下滑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23亿,购买引望10%股权
- 格力电器三季度营收同比降超15%,净利润逆势增长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营收增长超21%,净利润增长超11%
- 台积电四季度营收有望再攀高峰,预计超260亿美元刷新纪录
- 韩国三星电子决定退出LED业务,市值蒸发超4600亿元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