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园
2月22日讯,2月16日,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霍学文透露,北京政府将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沙盒”模式的试验,以位于北京房山区的“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作为试验地;此外,据其透露,北京正在打造“中金云”系统,其研发的产品之一是“金融黑匣子”,将着力于解决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这似乎预示着中国也将踏上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之路。
“监管沙盒”试验最早由英国金融监管部门FCA于2015年起实施,指从事金融创新的机构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按FCA特定简化的审批程序,提交申请并取得有限授权后,允许金融科技创新机构在适用范围内测试,FCA会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控,并对情况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给予企业正式的监管授权使其在沙盒之外推广。
通过“沙盒”,可以使那些在现有的监管体系内无法合规运作或具有很高成本的企业能够在监管机构的控制下实现小范围内的真实环境测试,同时,监管机构通过沙盒测试可以更清晰地看待监管规定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及时发现那些不利于创新并且损害消费者长远利益的监管规定,从而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监管沙盒”是当下全球普遍采用的方式,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均以“监管沙盒”模式对金融科技进行监管。
英国FCA首创“监管沙盒”
英国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末,英国金融科技产业规模已达200亿英镑,伦敦金融城内从事金融科技类服务的人数超过4万人,英国也成为名副其实的“Fintech中心”。
在此背景下,英国政府专设机构支持Fintech发展,并在税收和投资方面给予初创企业适当优惠,并且创造有助于Fintech行业创新的环境。英国FCA设立了创新项目(ProjectInnovate),并增设创新中心(InnovationHub),为创新企业提供与监管对接、帮助取得有限授权等各种支持。FCA还为金融科技企业的各类创新活动提供以下服务和支持:提供直接的帮助、为企业打开国际市场或国外企业进入英国市场提供帮助、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协助企业达到合规门槛、实施沙盒项目,并于2015年设立“监管沙盒”。
“监管沙盒”就是为金融科技、新金融等新兴业态提供“监管实验区”,支持初创企业发展。“监管沙盒”以实验的方式,创造了一个“安全区域”(safeplace),适当放松参与实验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约束,激发创新活力。具体来看,首先,FCA对拟参与“监管沙盒”的企业进行筛选,筛选的条件包括企业的规模、产品是否具有创新性、创新的产品或服务能否促进消费者福利的提升等。其次,FCA根据拟参与企业测试的创新产品和服务选取合适的消费者,并要求拟参与企业设定消费者保护计划,包括适当的赔偿等。最后,在筛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FCA允许参与实验的企业向客户推出创新产品和服务,测试期一般为3-6个月。FCA将根据测试的结果进行监管政策的制定或完善,在促进Fintech等新兴业态发展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
据FCA工作人员介绍,截至2016年11月,FCA已经累计收到69份沙盒测试申请,其中24家通过了初步审核,有18家很快就可以开始测试。第二批的开放申请也将很快实现。从实验时间上看,FCA称取决于项目本身,不过一般在6个月左右,意味着到2017年年中,我们将有望看到第一批沙盒实验项目结束实验期,有一些将被公开推向市场,相应地,FCA也极有可能修订一批监管规则。
新加坡“监管沙盒”让金融科技“Just do it”
为建设“智慧国家”,推进Fintech发展,新加坡政府先后推出多项鼓励措施:
2015年8月在新加坡金管局(MAS)下设立金融科技和创新团队,并在FTIG内建立支付与技术方案、技术基础建设和技术创新实验室三个办公室。投入2.25亿新元推动《金融领域科技和创新计划》,鼓励全球金融业在新加坡建立创新和研发中心,全面支持地区金融业发展。
2016年5月由新加坡创新机构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联合设立金融科技署来管理金融科技业务并为创新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2016年6月提出了“监管沙盒”(RegulatorySandbox),只要任何在沙盒中注册的Fintech公司,允许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从事和目前法律法规有所冲突的业务。并且即使以后被官方终止相关业务,也不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这种“沙盒”机制,能够让政府在可控范围内,进行多种金融创新,并且也能够让创业者放心
尝试各种相关的创新业务。同时满足创新要求较高的实时性,并且避免失败风险。“监管沙盒”能够将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降低了创新的风险性。
金融管理局负责人就公开表示他们非常欢迎各类金融创新,即使和目前法律法规有所冲突,只要预先备案并且在他们指导下展开业务即可,Just Do It。
澳大利亚“监管沙盒”可无证上岗
澳财长莫里森(ScottMorrison)2016年3月21日发布声明表示,联邦政府将批准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theAustralianSecuritiesandInvestmentCommision,简称“ASIC”)成立并管理“监管沙盒”,使处于试验阶段的金融科技公司也能够应对监管风险,从而降低上市的成本和时间。
2016年12月14日,ASIC发布指导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公司在向ASIC备案之后,无需持有金融服务或信贷许可证即可测试特定业务。
ASIC的金融科技公司许可证豁免是独特的。这样做能够允许符合要求的企业在通知监管者之后,在未进行单独申请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商业应用测试。金融科技公司和初创公司现在已经比以往拥有更多面向消费者的测试其创新性金融服务和信贷服务的渠道。在此之前,他们必须在承担许多监管成本之后,才能开始经营一家公司。ASIC的金融科技公司许可证豁免规定反映出我们对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工作的支持。同时,也注重确保对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予以的适当监管和对消费者的保护。
香港推“监管沙盒”巩固Fintech枢纽地位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2916年9月6日出席财资市场峰会时表示,将成立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并推出“监管沙盒”(sand box),力图提高香港的金融科技(FinTech)枢纽地位。
金管局将与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ASTRI)合作设立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协助金融机构进行金融科技实验及认证,并在实验过程中给予产品修正意见,以加快推出市场应用的速度。
“监管沙盒”则将给予FinTech公司一定的特殊监管豁免权,以鼓励创新金融服务。试行阶段,金管局会对部分监管要求作弹性处理,例如测试、第三者认证要求等,但服务仍将受监管条例约束,当产品全面推出时必须符合所有监管要求。
中国的“监管沙盒”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已进入白热化状态,印尼、泰国等国也先后宣布将要推出“监管沙盒”促进本国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在金融科技发展浪潮中,中国还走在探索的路上。2016年以来,国内多位互联网金融学者也曾呼吁中国借鉴“监管沙盒”模式。
此次北京市政府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沙盒”模式的试验,并打造“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作为试验地,聚焦于三类事业,第一是高端技术、安全技术的研发;第二是行业标准的制订;第三是聚集顶尖企业。
这必将会是中国推行“监管沙盒”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毕竟金融科技的浪潮已经席卷各地,主要探索总比被动接受的好,监管与创新需要达到一种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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