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消息,8 月 24 日,一起与“AI 文生图”相关的著作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出炉,法院判决原告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为 AI 生成图片相关领域著作权第一案。
原告利用 Stable diffusion 人工智能大模型,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张名为“春风送来了温柔”的人物图片,并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
不久后,他发现被告在个人账号上使用了他的图片作为文章配图,且没有保留原图片的水印。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他的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被告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是否构成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认定图片等是否属于作品,需要考量的重要指标是判断其是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智力成果等。
法院认为,原告构思、调整到最终确定导出图片的过程,涵盖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环节,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可以被认定为智力成果。
而针对独创性,法院指出,原告通过提示词对画面进行了设计,在生成第一版图片后,又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不断调整修正,最终获得了涉案图片。
这些过程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与个性判断。" 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涉案图片由原告独立完成,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 法院指出。
同时,对于谁享有作品著作权这一问题,法院认为,由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以 AI 大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而相关模型的设计者,一方面并未主张对输出内容的权利,另一方面没有创作相关图片的意愿和实践,只是创作工具的生产者,因此也不属于作者。
对人工智能模型进行一系列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原告,投入了智力生产并展露了个性化表达,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
在确认原告的著作权后,法院进一步认定,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对原告的图片进行了截取、去水印、发布等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侵权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00 元,并在 7 日内在涉案社交媒体账号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阿里巴巴拟发行 26.5 亿美元和 170 亿人民币债券
- 腾讯音乐Q3持续稳健增长:总收入70.2亿元,付费用户数1.19亿
- 苹果Q4营收949亿美元同比增6%,在华营收微降
- 三星电子Q3营收79万亿韩元,营业利润受一次性成本影响下滑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23亿,购买引望10%股权
- 格力电器三季度营收同比降超15%,净利润逆势增长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营收增长超21%,净利润增长超11%
- 台积电四季度营收有望再攀高峰,预计超260亿美元刷新纪录
- 韩国三星电子决定退出LED业务,市值蒸发超4600亿元
- 鸿蒙概念龙头大涨超9倍,北交所与新能源板块引领A股强势行情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