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未按约定披露旗下基金季报等4项违规!广东逸信基金遭责令改正

9月15日,资本邦了解到,日前(9月13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一则公告关于对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逸信基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根据内容显示,逸信基金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季度报告、披露投资者数量有误等四大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监管在大力推动私募基金向良性方向发展。

逸信基金因4项违规,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悉,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显示,近期,其对逸信基金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逸信基金未按《逸信合富2号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逸信合富2号基金(以下简称:合富2号)季度报告。

二是、逸信基金的合富2号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投资者数量错误。

三是、逸信基金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合富2号再次展期的重大事项。

四是、逸信基金延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重大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逸信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证监局表示,该公司因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决定后30日内将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及相关责任人的书面检查报送广东证监局。

据悉,通过信息披露,投资人可以对管理人的投资和运作、业绩等进行监督,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或行使权利。对于投资者而言,通过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得到信息,是其作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体现。在投资阶段,信息是影响其进行投资决策的重大依据。所以,监管部门对管理人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况采取监管措施,可以让投资者更好地行使知情权,而知情权是投资者行使投资决策权和诉讼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而监管机构对于信息披露不规范采取监管措施,可以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意识,让广大投资人更好地行使知情权,从而增加整个私募基金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逸信基金目前管理规模区间为5至10亿元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备案信息显示,逸信基金成立于2015年7月,并于次月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规模区间为5至10亿元。2018年3月,逸信基金成为中基协的观察会员。

根据官网内容显示,公司主要股东为原广发期货资产管理部核心团队成员。从高管履历上看,逸信基金的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庄炜于2010年至2015年历任广发期货稽核部稽核员、资产管理部交易部经理;总经理黄邵隆同样于2010年至2015年历任发展研究中心股指期货研究员、投资咨询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目前,逸信基金以私募基金定位,专注于一二级市场的投资业务,主要的业务方向分为三大块:以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对冲为主的量化对冲产品业务、以各类衍生品定价套利基础的量化套利产品业务及以股票、期货和债券交易为基础的CTA产品及固收产品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逸信基金还有两家关联私募。一家是广东逸信誉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另一家是广东轩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类型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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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因存未按约定披露旗下基金季报等4项违规!广东逸信基金遭责令改正
日前(9月13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一则公告关于对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逸信基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内容显示,逸信基金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季度报告、披露投资者数量有误等四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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