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股份,天马新材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警示函

9月13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天马新材(838971.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马淑云和王世贤收到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次裁决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1年8月2日,马淑云减持天马新材股份4,434,000股,马淑云一致行动人王世贤减持天马新材股份7,492,000股。马淑云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天马新材股份的比例从72.05%变动为44.46%,持有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0%、65%、60%、55%、50%、4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

马淑云和王世贤的上述交易违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天马新材称,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相关人员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天马新材于2016年8月12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非冶金用的特种氧化铝粉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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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违规减持股份,天马新材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警示函
天马新材(838971.NQ)股东马淑云和王世贤违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收到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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