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极客网了解到,昨日快手股价收跌4.89%,盘中股价再创新低。此外,港股互联网股票普遍下跌,其中百度跌5.5%,腾讯、京东、阿里巴巴跌逾4%,美团跌3.52%。
截止今日发稿,上述企业股价多有不同程度的反弹,其中美团涨3%,京东、腾讯、百度涨幅均超1%。
互联网企业昨日股价下跌或与市场监管加强有关。昨日(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企业二选一、刷单、买好评等扰动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屡禁不止。《意见稿》旨在为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意见稿》明确了以下意见:互联网平台中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行为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互联网平台不得虚构交易额、点赞转发量,更不得隐匿差评;互联网平台不得组织网络水军散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更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
据了解,过去利用传统传播方式“自卖自夸”的夸大或虚假宣传现今演变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诱骗消费者,甚至通过少数网红“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宣传案件已占全部虚假宣传案件的一半以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由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利用网络等新型渠道延伸,有的朋友圈、网店成为假货网络购销的新渠道。
以快手为例,旗下知名网红“辛巴”在网络平台上直播带货燕窝,被爆出实际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产品造假等情况,相关部门对此已介入调查。
事实上,虚假宣传、产品造假等乱象不仅仅存在于快手、抖音等新兴带货平台,传统的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也长期存在,近些年来通过治理有些许好转,不过仍经常受到消费者的吐槽和批评。
而对于消费者较为关心的“二选一”,《意见稿》也作出了回应,明确指出,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
具体来看,《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同时,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据了解,所谓的二选一”指的是,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指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和商家对其的依赖性,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经营者在平台间“二选一”。2021年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出,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必须严肃整治。
若《意见稿》能真正落地实现,将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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