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球”产品市场火爆,监管部门提示三大风险

8月13日,极客网了解到,近日,监管部门向各证券公司发文,要求强化“雪球”产品的风险管控,提醒各证券公司应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相关业务条线合规风控体系建设。

据悉,“雪球”产品指证券公司发行的“雪球型自动敲入敲出式券商收益凭证”,其产品收益依赖于挂钩标的价格的波动幅度。目前,境内市场上“雪球”产品最常见的挂钩标的为中证500指数。

产品最大特点是特定挂钩标的价格的变化可以触发敲入和敲出两类事件,产品收益随事件触发而变化。当前,有传言称相关“雪球”产品已经有5000亿元的规模,开年以来,销售市场异常火爆。

如中金公司倾力打造的“金泽”系列2020年募集规模超过100亿。今年5月,招商证券销售雪球结构产品接近30亿,存量规模约35亿(非保本结构,不含小雪球等本金保障型)。

业内人士称,雪球类产品发行火爆的原因之一是存在保证金交易模式。

在保证金交易模式下,保证金率通常设置为20%-30%,参与者直接买入雪球结构期权,相当于提高了资金的杠杆,同等初始资金的条件下,若保证金率为20%,则可获得5倍的票息收入。当时间下跌时,投资人将承担严重亏损。

同时,也有专业人士总结称,“雪球”产品损益包括如下三方面情景:

一是到期获利(未敲入未敲出),产品存续期间标的小幅度下跌,只要标的下跌幅度不足以触发敲入事件,投资人的本金到期一定安全,且能够获得红利票息收入;二是敲出获利(触发敲出),当标的价格超过敲出界限时,“雪球”产品就会触发敲出并获利,即便是曾经触发过敲入也可以获利终止;三是到期亏损(触发敲入且到期未触发敲出),“雪球”产品的亏损程度与挂钩的标的资产的同期跌幅相同。

总之,“雪球”产品适应于对标的温和看涨、区间震荡且不会大幅下跌的投资策略。

在此次下发的监管文件中,监管明确指出,“雪球”产品适应了部分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同时,作为一类结构复杂的场外衍生品,发行雪球产品对投资者适当性及销售管理、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均提出了较高要求。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风险点:

一是投资者销售适当性风险。雪球结构具有高票息但非保本的特点,当挂钩标的指数发生大幅连续下跌时,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较大幅度亏损,属于一类风险较高的产品。

目前,部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其他销售渠道在销售底层资产为雪球产品的资管产品时,存在销售人员未对投资者可能承担的市场下跌风险进行充分提示、片面强调“高收益”、“稳赚不赔”的情况,容易造成投资者盲目投资该类资管产品,出现亏损时引发纠纷。

二是证券公司对冲不充分风险。分析指出,证券公司波动率敞口缺乏较好的对冲工具,波动率对冲整体较粗糙。同时,当在观察日前后,挂钩标的价格临近敲入价格或敲出价格附近时,证券公司Delta、Gamma等风险敞口将发生剧烈跳动,对证券公司的对冲精准性和交易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三是表内亏损风险。随着雪球发行规模持续上升,中证500股指期货负基差出现一定收敛,市场波动率已有所下降。考虑到雪球结构适用环境具有较强周期性,若市场走势出现趋势性下滑,同时伴随挂钩标的波动率走低、股指期货负基差大幅收敛,证券公司对冲成本将大幅增加,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证券公司大幅亏损。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各证券公司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相关业务条线合规风控体系建设。

同时,监管部门表示,将对证券公司发行此类产品的销售适当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大检查力度,对于风险管控不足的公司,将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层层追责。

专家提醒,此类产品结构具有高票息但非保本的特点,风险较高,投资者投资该产品需要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满足适当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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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雪球”产品市场火爆,监管部门提示三大风险
通报中称,监管部门将对证券公司发行“雪球”类产品的销售适当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大检查力度,对于风险管控不足的公司,将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层层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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