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优先认购权?
优先认购权,是指挂牌公司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可以按实际持有的股权比例优先于外部投资者进行认购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一般体现在当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大会将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做出决议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三板市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的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是有权优先认购的。每一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新股的比例是其在公司原有的持股比例,例如,某公司A股东占公司30%股份,当公司计划发行新股100万股,在同等条件下,A股东可以优先请求认购其中的30万股。
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权有其他规定的,应当遵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新三板为什么实行优先认购权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防止因公司增发新股或其他类别证券从而稀释原股东在挂牌公司的权益比例。具体来说,在挂牌公司需要增加资本时,由本公司的股东首先认缴,可以防止因新增投资者而打破公司原有的股权结构,进而出现稀释现有股东在公司的权益比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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