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极客网了解到,青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易来智能”)回复科创板二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科创板第二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科创属性、独立性、实控人、外协加工、收入核查、核心技术收入占比等共计13个问题。
具体看来,关于科创属性,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目前市面上智能电源和控制系统通用方案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智能电源技术和控制系统技术与通用方案之间的关系,公司产品如何明显区别于市面上其他照明产品,是否具有客观依据;公司的智能设计SaaS服务的具体应用情况及实现功能,市面上还没有类似的系统和服务的原因,与智能电源技术和控制系统技术之间的关系;(2)发行人相关核心技术的实现难度,所处智能照明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是否具有快速迭代的风险;(3)发行人所选对比竞品的选取标准,是否具有可比性,所选技术指标能否有效衡量核心技术所达到的技术水平,所选技术指标与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4)结合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竞争状况、技术实现难度等方面,说明技术水平的相关表述是否客观,若无充分依据,要求删除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表述;(5)根据所选择的科创属性相关具体指标,说明符合该项指标的具体情况、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
易来智能回复,公司相关核心技术涉及到硬件技术、软件技术与物联网云平台技术。硬件技术需要全面综合光学研发设计、电子研发设计、无线信号研发设计、机械结构研发设计等的能力,需要通过长期的、大量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软件技术涉及到的智能照明控制相关的技术,包含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实现复杂的混光算法配合硬件电路实现凌动技术、配合硬件电路实现超低功耗待机、配合硬件电路实现深度调光等。这些技术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配合硬件一起调试,达到最优的软件硬件配合状态。软件技术中的SaaS平台技术需要保障大规模设备接入,涉及到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多领域复杂技术的融合,需要软件技术上攻克大规模的设备接入,保障响应速度的及时性、连接的可靠性和系统的安全性等,存在巨大的技术难度。
智能照明行业,区别于以往传统照明行业,新入公司不仅仅要具备硬件设计能力,还要求公司具有强有力的软件设计、开发和运维能力,包括嵌入式软件、通信和控制软件、物联网云服务等软件研发实力等。
智能照明产品的实现包含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到生产制造的全面过程,这中间的每一阶段均需要完成硬件功能实现,以及优化软件的交互体验;技术研发阶段需要解决光学、结构、热学、电子、无线射频等硬件实现,也需要在嵌入式软件、手机APP和云端服务器等软件做大量的投入;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区别于传统的制造,需要对软件烧录、产线测试以及产线的信息化做大量适用于智能化产品的投入和持续优化。因此,研发设计到生产过程中均需要巨大的技术投入,同时也需要长期的摸索和经验积累。此外,新进入公司还要具备强有力的供应链管理和整合能力,以及软硬件品质把控能力。一旦企业在智能照明行业中占据优势,就可以利用规模优势,有效降低硬件成本,并通过收集用户反馈,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不断修正软件问题和提升用户体验,保证用户粘性的持续性,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都以适应行业大趋势为目标,通过对于行业趋势的预判和技术的前瞻性评估,倒推出技术、产品的策略和实现路径。
公司在智能照明相关的光学、电子和结构等硬件技术上形成了技术链条上完全自主可控的全面研发实力,能够实现智能硬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委托加工生产),例如主板、通讯模组、射频天线等,虽未对外销售,但全面应用于发行人产品。截至2021年4月30日,发行人共计有硬件相关的电子设计文档总量220个(1个文档对应1个主板、通讯模组或射频天线等硬件的生产);结构设计文档总量1,440个;光学设计文档总量72个,代工厂按照上述设计文档进行生产。
发行人具备独立的智能照明软件技术和物联网云平台技术软件研发实力,在智能照明控制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待机功耗节能技术、物联网云平台技术和手机APP软件技术等形成了深厚的积累,并拥有自主开发建设的物联网云平台。
截至2021年4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软件技术成果包括:
(1)软件著作权57个;
(2)APP和Web交互设计稿5,222件,有效代码总量1,337,432行;
(3)嵌入式有效代码总量108,336行,智能网关有效代码总量156,309行,自动化测试有效代码总量34,622行;
(4)软件测试用例总量6,095个,2020全年测试APP版本共计67版,上线29版;2020全年测试固件版本共计306次,上线175版;2020全年测试SaaS智能设计平台版本共计21版,上线7版。
(5)云服务与大数据处理中,服务端有效代码总量1,957,700行;Web前端有效代码总量5,483,870行,每日存储数据增量471,019,474条,每日存储数据增量容量83GB,当前数据总量91,415,755,311条,当前数据存储总量8.47TB。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建设专业实验室,深圳研发中心,总部研发中心实验室,每年引入几十名专业技术人才、海外技术专家和科研人员,扩大国际交流,积极推动产品核心技术竞争力。公司始终专注智能照明的底层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累计为14,223.0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1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179人,占比51.14%。截至2021年4月30日,发行人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4件,其中物联网和智能硬件领域发明专利27件,形成营业收入24件,未形成营业收入的发明专利主要原因为前瞻性专利布局。
综上所述,智能照明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高,相关技术实现难度较大,对市场参与者的研发投入、时间验证和经验积累都有很高的要求。
由于照明市场产品种类繁多,智能照明属于新兴行业,因此,尚无行业协会或研究机构对智能照明市场进行技术标准统一或对市面上流通产品机型智能照明技术先进性测评。公司通过在公开市场购买有代表性品牌的产品对吸顶灯和筒射灯选取相应竞品进行核心技术指标比较。通过选取品类相同、价位相近、应用场景一致、功率相近及功能相同的产品,公司所选对比竞品具备可比性。所选技术指标可以有效衡量公司核心技术SLiX混光算法技术、SLISAON凌动技术、UDDT深度调光技术、UGSL超低功耗待机技术的技术水平,并可以总体反映公司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市场认可度。
关于独立性,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向小米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后端具体应用情况,在米家品牌和自有品牌上分别产生的收入及占比;(2)向小米采购的芯片的具体类型、参数、应用以及能实现哪些功能,与采购的其他芯片的差异情况;通讯模组的具体内容、参数及功能,在发行人产品中发挥的作用,在通讯模组方面是否依赖小米;适配器的具体内容、参数及功能,在发行人产品中发挥的作用,在通讯模组方面是否依赖小米;部分型号原材料占向小米采购的原材料的比重,并结合小米的原材料采购价格,进一步论述采购价格的公允性;(3)芯片、通讯模组和适配器是否为发行人最核心的几类原材料,均主要采购自小米的情况下,如何体现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在芯片和模组等核心原材料上还需要进行哪些生产,如何体现核心技术及先进性;(4)公司与小米科技的平台销售服务费采用净额结算方式的具体含义,公司在小米平台上是否还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具体金额及占比情况;(5)公司除向广州小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了获取宣传推广服务外,其他业务推广方式、相关费用及对应收入情况,发行人业务开拓是否依赖小米。
易来智能回复,公司核心原材料包括芯片、通讯模组、适配器、触摸屏、结构件等,其中芯片、通讯模组和适配器为公司最核心的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芯片主要包括CPU通讯芯片、MFI芯片、调光芯片、MCU微控制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等,其中CPU通讯芯片为接入米家系统的通用芯片,主要向小米采购;MFI芯片为苹果安全认证标准芯片,基于小米集采的便利性,主要向小米采购;调光芯片为LED混光控制的通用芯片,MCU微控制芯片为产品功能逻辑控制的通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为电源供电控制的通用芯片,调光芯片、MCU微控制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由公司向小米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公司使用的芯片,均为市场上成熟芯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芯片本身不包含小米公司的相关技术。因此,公司在芯片方面对小米公司没有依赖。
公司向小米采购的通讯模组为公司与小米共同定制产品。由公司提供照明控制应用程序软件,小米提供IoT软件,并由小米从芯片供应商采购芯片,发送至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代工厂后,烧录公司提供的照明控制应用程序软件和小米IoT软件,形成最终的成品通讯模组。公司部分产品选择小米通讯模组是出于接入小米IoT云平台和便利性的考虑,可以利用小米成熟的IoT软件设计,并结合烧录公司自有的照明控制应用程序软件,快速实现产品的上市。
公司YeelightPro、海外Yandex项目、Google合作项目以及部分台灯产品已经实现从芯片供应商采购芯片,独立设计通讯模组所需要的照明控制应用程序软件和IoT软件,并由代工厂完成自有品牌通讯模组的生产。因此,公司已具备独立设计生产通讯模组的能力,并接入自有的IoT云平台。公司目前已有YeelightESP8266模组、YeelightMW300模组、YeelightSiliconLabsBG21模组、YeelightTelink8267模组等多款在用的通讯模组是通过购买芯片并自行设计完成。因此,公司在通讯模组方面对小米不存在依赖。
公司产品使用的适配器为市场上通用的电器配件(类似于笔记本电脑适配器、手机充电器等),存在众多可选供应商。公司采购小米适配器主要是配合米家品牌产品的需求,按照小米要求进行的适配器型号选择。而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几乎全部为公司向小米以外的其他供应商自主采购。因此,公司在适配器方面对小米不存在依赖。
综上,除小米外,公司已在芯片、通讯模组和适配器等原材料上与其他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业务具有独立性。
公司有合作的模组代工厂,模组代工厂将通信芯片和其他电子物料通过贴片等标准的电子产品生产工艺生产出模组,然后通过烧录工具将IoT软件和照明控制应用程序软件烧录到模组中,形成成品的模组。在此过程中被烧录进模组的照明控制应用程序软件为公司研发的核心产出之一,需要研发团队根据产品的功能和性能需求进行定制开发,然后经过测试部门对软件和硬件进行联合的测试,合格之后形成可供模组代工厂烧录的软件包。在烧录过程中,烧录工具会通过网络在公司的IoT云平台上请求授权,并将授权信息写入到模组中,通过此过程保证对研发核心产出的软件烧录过程的控制。已经烧录有程序模组会运往成品代工厂,成品代工厂遵循公司研发设计生成的技术图档,将电子原材料通过贴片等标准的电子产品生产工艺制造成主板,主板根据产品定位和功能的不同具备了不同的硬件特性,比如色温调节能力、低功耗能力或者凌动技术能力等。代工厂再将模组焊接到主板上,模组具有的软件可配合主板上的电路,形成完整的功能。在此过程中,代工厂严格遵循公司研发输出的技术图档进行生产制造,公司产出的技术图档即为核心技术的呈现形式。
传统照明产品不具备软件的能力,在研发过程中没有产生软件的输出,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需要软件的烧录,也无法通过软件和硬件共同实现一些特殊的功能。在整个链条中,具备IoT能力的智能照明产品相比于传统照明产品,对技术能力的要求更高,对代工厂的智能化生产能力要求也更高。
报告期内,公司在有品商城的推广费占比分别为17.13%、16.84%和16.83%,通过有品商城实现的自有品牌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8.37%、31.17%何22.05%。公司在有品商城的推广费及通过有品商城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较低。
公司产品分为米家品牌和Yeelight品牌,其中米家品牌产品全部由小米实现终端销售,Yeelight品牌产品通过电商自营、线上自销和分销等渠道实现终端销售。公司Yeelight品牌产品通过公司小米渠道及电商自营、直销和分销等不同渠道实现终端销售。
小米渠道销售的Yeelight品牌产品是公司Yeelight品牌产品销售至小米,小米再提供其渠道实现终端销售,报告期内,通过小米渠道实现的Yeelight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96%、3.29%和2.05%,占比较小。公司通过小米渠道销售yeelight品牌产品原因是小米为补充米家品牌产品线品类不足而进行临时补充,不作为公司Yeelight品牌产品的业务开拓方向。
有品商城为小米旗下的第三方线上销售平台,公司在有品商城开设的有品商城yeelight店与yeelight天猫旗舰店、京东POP店类似,是由公司自行经营的线上店铺。公司通过有品商城销售Yeelight品牌产品,小米只提供平台服务。公司自主决定产品投放、销售策略、促销政策等,公司在有品商城的业务开拓不存在对小米的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Yeelight品牌产品通过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天猫商城、京东POP以及境内线上分销、境内线下分销、跨境电商分销、境外分销商等多种渠道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6.67%、65.55%和75.90%,占比较高且呈上升趋势。上述渠道的业务开拓不依赖于小米。综上,Yeelight品牌产品部分通过有品商城和小米渠道对外销售,总体占比较小且呈下降趋势,公司业务开拓不存在对小米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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