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极客网了解到,科创板公司聚辰股份(688123.SH)公布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关于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49,385.21万元,同比下降3.8%,归母净利润16,294.77万元,同比增长71.33%,扣非归母净利润6,014.29万元,同比下降38.57%,主营业务毛利率33.72%,同比下降7.06个百分点。2021年一季度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13,323.23万元,同比增长33.24%,但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9.41%、19.85%,主营业务毛利率30.74%,同比下降7.39个百分点。
上交所要求公司:(1)结合产品结构变动、各主要产品推出时间、应用领域、单价变动等因素,以及同行业公司相同或相似产品的销售情况、下游客户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等,说明在集成电路行业整体景气度上升的情况下,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量化分析产品结构变动、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和数量变化对毛利及毛利率的影响,说明2020年及2021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聚辰股份回复,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9,385.21万元,同比下降3.8%,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EEPROM产品,2020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为EEPROM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降。2020年度,公司EEPROM产品收入为40,872.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76%,相比2019年度EEPROM产品收入同比下降9.68%。
由于涉及商业敏感信息,公司申请对主要产品的推出时间和EEPROM分应用领域的销售情况进行豁免披露。公司EERPOM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摄像头领域,公司2020年度EEPROM产品的销售收入下降主要由于应用于手机摄像头领域的EEPROM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滑。
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量、平均单价变动的综合影响。2020年度,公司EEPROM产品销量为171,265.13万颗,同比下降0.11%,平均单价为0.2386元/颗,同比下降9.58%,公司EEPROM产品销量和平均单价的下降主要受应用于手机摄像头领域的EEPROM产品的销量和平均单价下降所影响。2020年度,公司应用于手机摄像头领域的EEPROM产品销量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主要下游终端应用市场需求暂时性下降所致。根据IDC、Canalys以及Counterpoint等机构的统计,2020年度全球除苹果品牌外的智能手机总出货量同比下滑约8%-12%,此外疫情影响下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社会活动停顿与缩减降低了消费者的信心,消费者重新分配了基本商品消费支出的优先次序,应用于中高端机型的大容量EEPROM产品销售不及预期,2020年度公司应用于手机摄像头的领域的EEPROM产品销量小幅下滑。
2020年度,公司应用于手机摄像头的领域的EEPROM产品平均单价同比有所下降。随着行业技术的进步和产业链厂商对成本的控制加强,既有的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平均单价在同系列新产品推出后将显现出下降趋势。因此,公司应用于各领域的EEPROM产品平均单价整体呈下降趋势。此外,2020年度,公司应对下游终端应用市场环境变化适当下调应用于手机摄像头领域的EEPROM产品单价,另外由于应用于中高端领域的大容量 EEPROM 产品销售不及预期,而通常情况下 EEPROM 产品的价格将随EEPROM容量的增大而升高,中高端领域的大容量EEPROM产品销售占比下降放大了整体价格下调对公司EEPROM产品平均单价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EEPROM产品收入和销量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和销量变动趋势有所不同,主要系各公司EEPROM产品应用领域、业务体量或市场策略有所不同所致。
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EEPROM产品的业务体量和市场份额相对较大,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手机摄像头领域,根据赛迪顾问统计,2018 年公司为全球排名第三的EEPROM产品供应商,占有全球约8.17%的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在国内EEPROM企业中排名第一,2018年公司为全球排名第一的智能手机摄像头EEPROM产品供应商,占有全球约42.72%的市场份额。2020年度,受全球智能手机整体出货量下滑影响,公司应用于手机摄像头领域的EEPROM产品销量小幅下滑。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信息,复旦微EEPROM产品应用领域主要覆盖传统消费类电子及工控领域,在电脑显示器及智能电表等应用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普冉股份EEPROM产品主要应用于摄像头模组领域,但其成立时间较短,目前业务体量和市场份额相对较小,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主要采用高性价比策略获取市场份额,2020年度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策略降低产品价格,EEPROM产品销量和收入保持增长;上海贝岭EEPROM产品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工业控制、智能电表和移动终端领域。
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EEPROM产品应用领域、业务体量或市场策略有所不同,公司2020年度EEPROM产品收入变动情况不存在明显异常。
根据舜宇光学科技、欧菲光、丘钛科技等主要下游手机模组厂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全球疫情爆发,终端消费需求疲软,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其中销售单价在500美元以上的高端手机跌幅更为显著,智能手机摄像头规格整体出现降规降配现象,手机摄像头模组出货量仅实现小幅增长甚至下滑,2020年度上述三家模组厂手机摄像头出货量合计增长5.82%,相比2019年度出货量增速明显下滑。
2020年度,公司主要通过四家经销商向舜宇光学科技、欧菲光、丘钛科技供应手机摄像头EEPROM产品。2020年度,公司向上述四家经销商合计销售的手机摄像头EEPROM产品数量相比2019年度保持增长,销量变动趋势与下游手机模组厂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保持较高的同向性。
2020年度,公司手机摄像头EEPROM产品整体销量下滑,主要系受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影响,除舜宇光学科技、欧菲光、丘钛科技等行业领先手机摄像头模组厂之外的部分手机摄像头模组厂业绩表现不佳,公司通过经销商向该部分手机摄像头模组厂销售的EEPROM产品销量下滑所致。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进度为11.77%,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进度仅 3.49%。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和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江西和光合计7,500万元出资额(占江西和光出资总额的 50%)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盛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北京中关村银行质押获得融资。其中,盛京银行五棵松银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之一。
上交所要求公司:(1)补充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项目实施是否存在困难或障碍,是否存在延期风险;(2)补充披露天壕投资将江西和光股权质押所获得的融资金额,并说明是否存在以江西和光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补充质押,或以公司股价计算相关质押的平仓线、预警线等安排;(3)说明募集资金及以募集资金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是否存在为天壕投资质押融资进行担保的情形,是否存在因质押等原因导致资金受限的风险。
聚辰股份回复,截至2021年4月末,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进度为17.34%,其中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22.11%,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15.2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5.89%。
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进度较慢,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场地购置及装修费用支出较慢: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购置上海市浦东沪南路2157弄复地万科活力中心部分楼层作为“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预计投入募集资金用于相关场地购置、装修等用途。
2020年11月16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647弄12号(公司原有办公场所)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张东路1761号10幢。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日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销售意向书》并已支付意向金1,500万元,拟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的张东路1761号10幢房产用于募投项目的后期实施,预计购置价款约为1.5亿元。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内,公司可更有效地利用周边的产业集群效应,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安排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投入有所放缓: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社会保险费获得阶段性减免,公司各研发项目支付的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有所下降;此外,由于疫情影响,公司研发人员扩张计划较项目规划时的预期有所放缓,进口设备采购进度受国内外疫情影响有所放缓,亦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相对较慢。
公司项目研发通常分阶段、有计划地实施,目前项目研发进度整体符合公司预期,不存在重大困难或障碍,不存在重大延期风险。
根据天壕投资出具的确认函及天壕投资与上述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借款/授信合同,天壕投资不存在以江西和光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补充质押,或以公司股价计算相关质押的平仓线、预警线等安排。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的银行函证或访谈确认,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未曾以开立在上述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存款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未曾以在上述银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及以募集资金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不存在为天壕投资质押融资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因质押等原因导致资金受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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