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极客网了解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远洋)拟A股IPO。
宁波远洋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已接受浙商证券的辅导,并已于2021年4月29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正式受理。
根据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共有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名股东。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法定代表人徐宗权。
根据此前上市公司宁波港(601018.SH)的公告称,截至4月7日,宁波港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宁波远洋90%的股权,系宁波远洋的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宁波远洋的间接控股股东。宁波远洋的主营业务为国际、沿海和长江航线的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及散货货运代理业务。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特斯拉CEO马斯克身家暴涨,稳居全球首富宝座
- 阿里巴巴拟发行 26.5 亿美元和 170 亿人民币债券
- 腾讯音乐Q3持续稳健增长:总收入70.2亿元,付费用户数1.19亿
- 苹果Q4营收949亿美元同比增6%,在华营收微降
- 三星电子Q3营收79万亿韩元,营业利润受一次性成本影响下滑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23亿,购买引望10%股权
- 格力电器三季度营收同比降超15%,净利润逆势增长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营收增长超21%,净利润增长超11%
- 台积电四季度营收有望再攀高峰,预计超260亿美元刷新纪录
- 韩国三星电子决定退出LED业务,市值蒸发超4600亿元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