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计负债计提是否足够充分?呀诺达回复创业板IPO二轮问询

5月10日,极客网了解到,海南呀诺达圆融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呀诺达)5月9日披露上市委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创业板上市委主要关注呀诺达关于预计负债、净利率大幅增长等14个问题。

申报文件显示,2020年10月20日,保亭盛玺以公司延期返还租赁的土地为由,向海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将其占有使用的35.74亩土地腾空恢复原状后返还给保亭盛玺,并按每亩每天190.44元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延期返还土地使用费。此后,保亭盛玺后撤回仲裁并向保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上述诉讼请求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费合计148.38万元。

创业板上市委要求呀诺达披露截至目前上述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2020年确认预计负债金额、计算过程,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呀诺达对此回复称:

(一)诉讼或仲裁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20日,保亭盛玺以呀诺达延期返还租赁的土地为由,向海南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呀诺达将其占有使用的35.74亩土地腾空恢复原状后返还给保亭盛玺,并按每亩每天190.44元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延期返还土地使用费(暂计算至2020年10月20日为993,723.54元)。

2020年11月23日,呀诺达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确认呀诺达与保亭盛玺之间无仲裁协议、海南仲裁委员会对上述纠纷不具有管辖权。2020年12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0)琼96民特330号”《民事裁定书》,确认呀诺达与被保亭盛玺之间就本案没有仲裁协议。2021年1月29日,海南国际仲裁院出具“(2020)海仲案字第1763号”《决定书》,准许保亭盛玺撤回仲裁。

2021年2月2日,保亭盛玺以上述仲裁同一案由向保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呀诺达将其占有使用的28.63亩土地腾空恢复原状后返还给保亭盛玺并向保亭盛玺支付延期返还土地使用费暂计人民币1,368,526.60元(自2020年5月27日起暂计算至2021年2月2日,以190.44元/天/亩计算),最终计算至呀诺达完全返还之日止。

2021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保亭县人民法院传票,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于2021年5月8日开庭。

(二)预计负债的计提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的裁定,公司与保亭盛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海南仲裁委员会对上述纠纷不具有管辖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亭盛玺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于当时,保亭盛玺与公司的土地租金争议事项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极低。

因此公司于2020年未计提预计负债。

根据本案呀诺达代理律师事务所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的说明,保亭盛玺主张呀诺达支付的土地占用费标准远高于同一区域、同样用途的土地目前的租赁价格,保亭盛玺主张的土地使用费明显过高,故认为对方有很大可能性无法获取其所诉求的金额。报告期内,公司亦向其他方租赁(如金江农场)呀诺达景区及周边土地用作种植、景区整体的景观维护,该等租赁单价为约500-2000元/年/亩,由此估算争议所涉及的28.63亩土地年租金公允价约为1.43-5.73万元/年。即使最终法院判令公司需支付租金,预计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仲裁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1)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为6,351.44万元,为2013年以来第四季度收入最低值;2020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为2,746.12万元,为过去20年来第四季度净利润最高值。2020年,公司为吸引游客进行了折扣促销活动,但2020年第四季度净利率为43.24%,显著高于历史期间。

创业板上市委要求呀诺达:分析并披露在产品价格存在大量折扣的情况下,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低于往年,但净利润显著高于往年的合理性。

呀诺达对此回复称,报告期内各期,第四季度收入、成本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784.79万元,降幅21.9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34.31万元,增幅43.64%,主要系营业总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及企业所得税的下降。

1)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38.49%,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94%,营业总成本大于营业收入的降幅导致净利润同比上升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总成本(包含营业成本、税金和期间费用)3,509.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96.05万元,主要系随着收入的下降,职工薪酬下降1,144.74万元、折旧下降286.44万元、宣传推广费下降258.75万元,其他各项成本费用合计下降506.16万元等。

由于2020年受疫情影响客流量下降,公司在保障服务品质、员工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员工轮班、降低绩效工资等,导致第四季度职工薪酬下降1,144.74万元。

2020年在收入下降的情况下,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减少,同时公司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降低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①宣传推广费下降258.75万元,主要包括:a.旅行社推广费下降171.17万元,主要系原合同约定的,投放在旅行社门店的易拉宝推广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不等,相关推广费在2020年6月底已全部结清,并分期计入销售费用。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旅行社揽客量大幅下降,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进行旅行社易拉宝投放,目前以媒体、机场、高铁站等广告投放为主;b.宣传制作费下降67.58万,主要是考虑到网络媒体传播更为发达,公司适当减少了纸质传单、物料的印制。

②由于客流减少,导致餐饮食品销售成本下降90.60万元、商品销售成本下降10.91万元。

③由于2020年第四季度较上年同期的游客量减少,导致景区运输业务车辆运次减少,燃油费相应下降47.50万元,维修费下降32.96万元等。

④降低费用支出,如业务招待费下降26.49万、差旅费下降76.39万等。

⑤由于部分资产正常达到折旧年限,2020年第四季度未计提折旧,导致营业成本减少286.44万元。

2)公司2020年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下降584.65万元,主要系:①2020年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优惠183.70万元;②因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收到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退税292.69万元,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主要因为客流量的下滑,受产品折扣影响较小

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客流量大幅下降,为缓解经营业绩下滑的趋势,提高游客入园后的二次消费收入,公司第四季度主要给予了团客旅行社更多的折扣,但团客旅行社招揽的游客占呀诺达景区入园总人数比例呈现下降趋势,因此该等折扣对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的影响较小,主要由于客流量的大幅下滑。

综上所述,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低于往年同期,但净利润显著高于往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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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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