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极客网了解到,锦龙股份(000712.SZ)近日收到结案告知书。
2021年4月30日,锦龙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告知书》。《结案告知书》称,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20〕141号)所载调查事项,经调查,决定依法结案。
此前,锦龙股份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锦龙股份立案调查。
此外,公告同时显示,深圳证监局调查关注到锦龙股份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行使股东权利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遂下发书面监管函件。
同日,锦龙股份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3号),内容显示:锦龙股份自2013年9月起成为中山证券的控股股东。公司于2013年向中山证券发函,明确由公司接手中山证券自有办公楼建设项目。公司在未与中山证券建立代建关系的情况下,通过工作流程签批等方式干预中山证券自有办公楼的项目投资建设工作。
深圳证监局认为,锦龙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5亿定增结果仍不明晰
此前于2020年8月4日,锦龙股份曾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公司关联方朱凤廉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4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5608亿元。并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公司股东杨志茂和东莞市新世纪公司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将放弃公司总股本7.40%和27.90%的表决权。前述表决权放弃承诺生效后,朱凤廉将被动成锦龙股份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关注到这一事项后,深交所当日即发出相关问询,要求就这一问题作出详细答复,并要求在当年8月11日之前进行回复。
不过,在申请了三次延期回复后,锦龙股份在今年回复的问询函当中,依旧未明确告知此次非公共定增的结果。彼时,锦龙股份解释称,由于公司存在立案调查,现阶段无法开展非公开发行工作,具体事宜将在立案调查结论明确后,再继续推进下一步工作。
截至公告发布,锦龙股份尚未对此次定增下一步进展进行明确说明。
而节前,锦龙股份正式披露一季度业绩数据,数据显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收3.46亿元,同比下降20.97%;归母净利润实现876.64万元,同比下滑80.84%。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特斯拉CEO马斯克身家暴涨,稳居全球首富宝座
- 阿里巴巴拟发行 26.5 亿美元和 170 亿人民币债券
- 腾讯音乐Q3持续稳健增长:总收入70.2亿元,付费用户数1.19亿
- 苹果Q4营收949亿美元同比增6%,在华营收微降
- 三星电子Q3营收79万亿韩元,营业利润受一次性成本影响下滑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23亿,购买引望10%股权
- 格力电器三季度营收同比降超15%,净利润逆势增长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营收增长超21%,净利润增长超11%
- 台积电四季度营收有望再攀高峰,预计超260亿美元刷新纪录
- 韩国三星电子决定退出LED业务,市值蒸发超4600亿元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