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等,兴业信托被罚150万元

4月26日,极客网了解到,因未有效尽职管理,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兴业信托)被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罚款15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兴业信托存在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

对此,4月25日,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做出对兴业信托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俞诺、唐平华、徐静以及司斌予以警告,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5万元、5万元和5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兴业信托重组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是经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三家银行系信托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兴业银行,持股73%;第二、三大股东分别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持有兴业信托8.416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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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因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等,兴业信托被罚15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兴业信托存在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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