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极客网了解到,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快可电子”)回复科创板IPO二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科创板二轮问询,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股东信息披露及核查、研发费用和科创属性、境外子公司设立的合法合规性、市场空间和行业发展方向、行业政策及贸易政策、客户等共计14个问题。
具体看来,上交所要求快可电子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1)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如是,是否依法解除,是否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2)发行人披露股东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快可电子回复:经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出具的调查表、承诺函、股东出资或股权转让支付凭证、主要股东报告期银行流水及股东富恩德星羽募集账户收款明细等资料并经访谈发行人相关股东,确认发行人历史沿革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截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发行人经历过2次增资、3次股权转让。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历史沿革中增资和股权转让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股份清晰明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关于突击入股,上交所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申报前12个月内是否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新增股东,如是,是否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等。
快可电子回复,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出资或转让支付凭证,发行人于2020年11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自2017年5月成都宏泰银科将所持发行人股权转让给成都富恩德星羽以来,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即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内未新增股东。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内未新增股东。
关于入股价格异常,上交所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1)历次股东入股的背景和原因、入股形式、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东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3)如是,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说明穿透核查的具体情况;(4)如否,请说明认定入股价格公允的充分理由和客观依据。
快可电子回复,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历次股东入股背景和原因均具有合理性,入股价格公允,不存在明显异常。
关于研发费用和科创属性,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研发费用及占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数量迅速增长的原因,各项目研发费用的具体明细构成、研发进展;根据最新审计报告,说明发行人2018-2020年研发投入合计数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发行人各项指标是否仍满足《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相关指标要求等。
快可电子回复,报告期内,随着光伏组件技术不断革新、高效大功率电池板的应用,为保证公司产品竞争力和产品性能满足组件客户需求,公司需在产品升级和前瞻性研究方面保持持续投入,使得研发投入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1)产品结构不同。根据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主要同行业公司产品以光伏接线盒为主,公司致力于光伏电站旁路保护和连接一体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主要产品除接线盒外还包括组件连接核心元件光伏连接器,为保证光伏组件安全、稳定连接,需要保持光伏接线盒和连接器的产品性能同步提升,因此涉及的研发项目较多、研发投入较高;
(2)研发的方向和范围更广。公司研发重点除通用型接线盒和连接器外,公司在国内同行业公司中较早涉及智能接线盒研发,尤其是MPPT效率优化和火灾关断智能接线盒。此外,公司研发中心还积极开展光伏行业相关产品研发、拓展公司产品线,投入研发了光伏汇流箱、储能连接器、PVT热电联产等产品,因此研发费用支出相对较高。
(3)业务规模差异。报告期各期,通灵股份研发费用绝对金额均高于公司,通灵股份和公司2018至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分别为7.91亿元和3.29亿元,其收入规模明显高于公司,因此导致其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相对较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正在实施的研发项目数量分别为5个、8个和14个,研发项目数量增长较快,主要系光伏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为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的项目既包括根据市场反馈对现有产品性能的改进升级和生产工艺改进,还包括依据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实施的前瞻性研究,因此研发项目数量增长较快。
关于科创属性方面,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6,438.43万元,超过6,000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5.54%,超过5%,研发投入合计数及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满足《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相关指标要求。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取得10项发明专利,其中8项与主营业务有关,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形成主营业务收入,且专利权属归属清晰,不存在权利受限或诉讼纠纷的情形。发行人与主营业务相关发明专利数量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要求。
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和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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