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消息,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0月10日收到大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提议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70元/股。
公告显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建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格力电器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没有增持或减持格力电器股份的计划。
格力电器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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